毕节南山映43#地块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毕节南山映43#地块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FXCQ[2023]0312号
毕节市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毕节南山映43#地块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毕节南山映43#地块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用地东侧为洪南路已建约32米宽城市道路,北侧临毕节市精神病院,南、西侧为阳山公园自然山体,西北侧紧邻待拆迁村落。
1.2 工程规模:
43#地块总用地面积: *****.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04平方米,容积率2.62;建筑密度19.43%,绿地率35.04%,停车泊位数1300个,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方案优化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审核10天内提交施工图纸(以上时间均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完成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付至合同价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审查并交付给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附属配套及景观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并交付给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具备办理产权证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43#地块住宅、商业、公共配套设施及其附属用房(地下室、架空层、机电设备用房、大门及岗亭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建筑人防、幕墙门窗、基坑支护、照明、智能化、景观绿化、消防管网、雨污管网、边坡支护、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并出具设计概算等等红线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工程设计内容。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报审,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3日 09:00至2023年03月19日 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微信报名(联系人:王工,电话:199*****580微信同号),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4:30;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八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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