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新建大米加工厂项目厂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新建大米加工厂项目厂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新建大米加工厂项目厂房施工监理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新建大米加工厂项目厂房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

3.服务期限:80日历天。

4.招标内容: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工程厂房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等进行监理服务。

5.招标控制费率:收费标准的1.5%(工程计费额暂定370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

3.社保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社保机构出具的的近半年(2022年09月—2023年0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C栋613室)。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03月13日9:00至2023年03月15日17:00。

3.报名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社保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下午3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京溧水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溧水粮食交易市场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和凤镇

发包人联系人:赵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80*****030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C栋613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4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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