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华景园小区南侧公园建设工程
鑫华景园小区南侧公园建设工程
鑫华景园小区南侧公园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鑫华景园小区南侧公园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景观,绿化,苗木种植养护,铺装,管网,照明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5至2023-03-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盖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悦澜湾写字楼17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4 09:30,地点为 河北盖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悦澜湾写字楼17层)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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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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