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己批准建设,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黔江分行及辖内支行(酉阳支行、秀山支行、彭水支行)食材配送。本项目划分为3个分包,详细情况见下表:
分包号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 |
包2 | 酉阳支行 | 80万元/年,两年合计费用160万元 |
包3 | 秀山支行 | 63.85万元/年,两年合计费用127.7万元 |
包4 | 彭水支行 | 73万元/年,两年合计费用146万元 |
备注:具体费用送货次月按上月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但投标人中标分包个数限1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各包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分包中排名第一,则按包2、包3、包4的先后顺序推荐为该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其他分包的中标候选人。
(2)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文件需按分包分别制作并按分包分别递交。
(3)各分包中标人数量均为1家。
2.2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取折扣报价,投标报价折扣按百分比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期限一年,若双方或任一方在本期满后终止合同,应于本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双方未提出异议,自动续期一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即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提供对应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6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①所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②以上凡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19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联系方式)、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1套的盖章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缴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和分包号),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
4.2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
标书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银行账号:310*****19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0时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一期(阿里云创新中心))9栋21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269号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一期)9栋21楼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人:杨小兰、李伟、程惠琳 |
电话:189*****619 | 电话:188*****172 |
邮箱:/ | 邮箱:**********@qq.com |
2023年0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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