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为足球队等采购营养品项目(项目编号:0615-15411502039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为足球队等采购营养品项目(项目编号:0615-154115020399)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营养、保健食品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为足球队等采购营养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039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为足球队等采购营养品项目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品目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 | 成分要求 | 预算额 |
1 | 1 | 低聚糖固体运动饮料(高能固体饮料) | 14680袋 | 50g/袋 | 成分:每100克中,至少含有碳水化合物≥90克,钠≥350毫克,维生素B1≥1.5毫克,维生素C≥110毫克,烟酸≥15毫克 | 446000 |
2 | 低聚糖固体运动饮料(高能固体饮料) | 197桶 | 1.8KG | 成分:每100克中,至少含有碳水化合物≥90克,钠≥350毫克,维生素B1≥1.5毫克,维生素C≥110毫克,烟酸≥15毫克 | ||
3 | 谷氨酰胺粉 | 108瓶 | 120克/瓶 | 成分:每100克中, 蛋白质≥96g | ||
4 | 高能量棒(代可可脂巧克力涂层棒) | 705盒 | 50g/支X12支/盒 | 成分:每100克中,蛋白质≥25g 碳水化合物≥35g 钠≥280mg | ||
5 | 肌肉合成修复类饮料 | 265桶 | 1.0kg/桶 | 成分:每100克中,碳水化合物≥65g 钠≥700mg 钙≥400mg 维生素C≥100mg | ||
6 | 乳清蛋白粉 | 266桶 | 1.05kg/桶 | 配料:乳清蛋白粉 成分:脂肪≥4g 碳水化合物≥14g 钠≥185mg | ||
7 | 维他保咀嚼片 | 360瓶 | 800mg/片X50片/瓶 | 配料:维生素A、维生素B1、B2、B6、B12、维生素C 成分:每100g 维生素A≥50000ug 维生素E≥2000mg 叶酸≥1700ug | ||
2 | 1 | 葡萄糖胺 | 88瓶 | 120粒/瓶 | 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3粒):硫酸葡萄糖胺氯化钾复盐1500mg; 超级关节护卫独家配方:MSM(二甲基砜),硫酸软骨素及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1380mg; 欧米伽3,6,9独家混合配方:月见草油(籽)300mg、顺势亚油酸(LA)109.5 mg、γ-亚麻酸(GLA)13.5 mg、亚麻籽油Flaxseed Oil、α-亚麻酸35.1 mg、亚油酸9 mg、油酸10.5 mg、鱼油Fish Oil | 142000 |
2 | 谷氨酰胺胶囊 | 100瓶 | 200粒/瓶 | 成分及含量(2粒):L-谷氨酰胺2000毫克 | ||
3 | 1 | 氨基酸果糖粉固体饮料 | 1080盒 | 15g/袋x5袋/盒 | 每100g含果糖≥83.g、谷氨酰胺≥2.4g、精氨酸≥2.g、亮氨酸≥2.1g、异亮氨酸≥1.7g、缬氨酸≥1.2g | 183600 |
四、采购预算:80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
2、参加谈判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国家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为买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运动营养品,产品均已通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测。
六、时间要求
(一)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北京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北京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止。
(三)磋商时间、地点:北京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会议室)。
七、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水上北路46号爱俪园4层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宪哲 ********
八、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贾劼 孙海玲 ********
4.釆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等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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