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高山水厂片区供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屯昌县高山水厂片区供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8395.65万元,高山水厂设计规模 4000m3/d,项目拟建内容如下:拆除现状水厂,原址征地新建设计规模为 4000m3/d 净水厂,含虹吸取水工程、输水工程、配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含净水系统、废水回收和污泥处理系统及其他厂区附属构筑物)。现需对厂区(8.4亩)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控制价:8万元,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

三、工作期限: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将成果报送至县水务事务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海南省省内企事业或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的、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为项目提供后续服务。近三年未被省、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良通报等。

1.报名资料要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无需密封)

2.报价函(密封,按模板进行报价)。

五、报名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兴业路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三楼305室

六、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

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898-********

七、评选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附件1:工程平面图

附件2:报价函模板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工程平面图.png
附件2:报价函模板.docx

标签: 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 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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