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是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中一部分。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厅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等,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531,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13年,按照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水利部、财政部印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水汛[2013]257号)。按国家要求,我省分别编制了《黑龙江省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松辽水利委员会的审查。依据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各地分别编制了本级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3.979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投资3.2861亿元,地方匹配0.6937亿元。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建立省本级和13市级数据审核汇集系统,对调查评价各类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元数据、多媒体数据等)进行检查、审核、汇总、上报和存档等。在山洪防治区内有关县(市、区、局),按照沿河村落控制断面以上集水区划分小流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开展山洪灾害基本情况、小流域基本特征、水文气象、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历史洪水、危险区等的调查,综合分析防治区内村落的防洪现状,以村落为单元划定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同时具备测绘甲级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无偿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 — 2015年8月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通过本企业在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报名电子密钥,在黑龙江水利网上的电子投标报名系统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首次进场的投标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获取电子密钥后,方可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9:30,地点为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8月2日9:00—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由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转达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答复函递交至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由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上传至网上电子投标报名系统,潜在投标人使用投标报名电子密钥自行下载答复函或澄清函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联系人应经常进入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有需下载的答复函或澄清函等,如未能及时下载答复函或澄清函等,后果自负),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正式回复函,未能递交回复函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信箱:sltbbm@163.com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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