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北方分公司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服务提升对外合作公告
南航北方分公司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服务提升对外合作公告
南航北方分公司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服务提升对外合作公告
南航北方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以下简称北方地服部)现就北方地服部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服务提升项目开展对外合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合作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产品销售合作,不存在排他性,按北方地服部需求择优选择多家合作商开展合作。
(一)合作模式
1、品牌资源互换
1)合作商提供资源
合作商提供资源:免费为北方地服部自营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提供与南航品牌相契合的产品、相关文化输出、配套服务,产品质量需符合相应行业认证。
2)北方地服部提供资源
在北方地服部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为合作商提供现场实物展示、样品展示、旅客体验,开展合作商品牌形象宣传和推广,具体以实际谈判为准;
a.产品需满足北方地服部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相关进场要求;
b.产品可以带LOGO及二维码入场,以不超出在市面销售所带LOGO及二维码的形象为限;
c.在休息室通过实体、宣传手册进行品牌展示;
d.其他双方达成一致的品牌推广方式。
(二)销售合作
1.合作商式:北方地服部在休息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旅客直接或引导销售合作商的产品,并视资源互换的价值,合作商向南航支付品牌进驻费用或销售比例分成,具体以谈判为准;
2.销售途径:可引导旅客在合作商小程序购买。合作商为北方地服部开通小程序商城指定账户或分销二维码,由合作商按订单信息发货(销售途径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三)合作期限
签署合作期限1年。
(四)合作地点
南航北方分公司地服部两舱/明珠会员休息室(附件1)。
二、项目程序
1.公开报名。在南航采购平台进行公示,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合作商资质文件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3.评审及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对项目潜在合作商达到2家或以上的,由品牌合作实施小组组织竞争性谈判;仅有1家的,由品牌合作实施小组组织单一来源合作谈判。谈判结果经审批,签订合作协议。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1.能够为旅客提供与出行有关联需求的企业,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类、酒类和日用品类,均需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食品类品牌合作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所投(全部)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
2.合作方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合作商拟合作的物资和服务,应契合南航品牌文化与市场定位,在行业知名或具有较大潜力。【提供说明。说明中加盖公章。说明中需包含同类的、成功的合作案例,附合同、视频链接或其他有效证明。】
4.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如合作方提供的为服务类产品,则该服务须满足已常态化运营6个月的要求;【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作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材料加盖公章】
4.合作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5.2019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响应人按附件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响应人不具备合作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响应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报名之日起3年内的南航地面服务保障部组织的品牌资源互换或销售合作活动。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2)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涉及的各类资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表中各项文件务必提交齐全。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及各项报名资料一并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3),并将此表格打印或填写后,贴在密封袋上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以上资料,请使用顺丰快递。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6日12:0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报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北方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收件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24-********、133*****71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快递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2:00(北京时间)。快递方式限用顺丰快递,截止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邮箱的申请文件,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地服部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或函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形式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检监督
有关本项目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可向下述监督部门举报: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桃仙国际机场南航北方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202室。
收件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24-********
邮箱:chengpf@csair.com
六、其它说明
本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地服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南航北方地服部明珠贵宾休息室简介
附件2:合作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
附件3:合作商申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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