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有关该项目及该规划环评的其他情况,请您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及时联系,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关心的问题告知我们,谢谢您的参与。
现将“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2)委托单位: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3)地理位置及规范范围:
加乐潭旅游度假区位于屯昌县北部,新兴镇以西卜南溪上,距离海口市65km,距离屯昌主城区35km,距离加乐潭水库所在新兴镇镇区3km,在海榆中线西侧约2km处,在中线高速公路东侧约1km处。地理坐标为北纬19度1分,东经110度8分。
规划区横跨屯昌县和澄迈县。东起白古村,南到崩岭南侧,西接中线高速公路红岗立交口,北至牛牯岭北侧。本次规划范围20.08平方公里,其中屯昌县境内18.23平方公里,澄迈县境内1.85平方公里。规划区建设用地670.30公顷,远期规划区规划人口3.34万人。其中:度假人口1.75万人,过夜游客0.67万人,服务人口0.59万人,原住民人口0.33万人。
(4)规划定位:
依托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海南省为目标市场,以健康慢生活为主旨,发展集“休闲、养生、度假”为一体的山水型生态旅游度假区。
(5)功能分区:
规划区划分为加乐潭公园、养生度假区、山地公园、休闲度假区、生态农庄体验区和溪水密林游乐区六个功能分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要点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中的风景资源、管理和旅游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基础工程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对生态完整性、自然资源生态承载力、生物多样性及景观的新增负面影响有限,具有累积和叠加影响特点,新建项目会挤占一定的自然生态空间,是加乐潭旅游度假区建设与发展进程中必然结果,但不足以改变评价区域的生产能力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状况。
(2)对水、气、声等环境的影响
规划中的风景资源、管理和旅游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基础工程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可通过采取针对性的环保措施予以控制,使不利影响降低。规划项目完成后将恢复常态。各分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投入运行后,有利于解决或减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本次规划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规划区科学管理水平和旅游质量、保障旅游安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以正影响为主。负影响主要是新建项目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原居民搬迁安置的影响以及规划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对旅游质量、旅游交通和人文景观产生一定影响。
三、环境影响措施影响要点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预防措施、最小化措施、减量化措施、修复补救及重建措施等。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前应做好方案实施线路及地点,避免对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及大挖大填。为减少规划实施对区域陆生植被的影响和破坏,建设项目要科学选址,合理布置,综合利用,尽量使用低碳材料,尽可能少占或者不占用林地或其他影响陆生动植物的区域。
(2)水、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
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止污染。污染防治以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污染全过程控制为中心,结合规划自身的特点,实施污染物集中控制和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禁止污水排入水库水体。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3)自然景观保护措施
以预防措施为主,完善各项自然景观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优化布局,项目建筑外观及内在结构注意与所在地段自然景观相协调。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地貌原状,考虑灌、草搭配,避免单一品种造成对景观的影响。
(4)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科学设计规划实施方案,对旅游活动影响大的项目应避开旅游旺季和旅游高峰期,确保游客安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规定。
拟建项目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属于鼓励类“三十四、旅游业”中“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中的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务院关于推荐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海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屯昌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度假区的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目标适中,生态规划和环保规划篇章基本齐全,但是规划在对加乐潭水库环境保护、区域绿化格局构建和生态功能定位,区域整体视觉景观的保护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待改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后,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旅游度假区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反馈信息方式
如公众想更深一步了解项目的信息,可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相关负责人: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规划该旅游区;
(4) 您认为该规划实施是否有利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旅游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旅游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7日。
特此公告
屯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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