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实验实训耗材招标公告

学期实验实训耗材招标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2015-2016((1)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现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2015-2016((1)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2016((1)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2、用途:实验实训耗材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1

试药类

¥23,000.00

2

玻璃仪器类

¥8,100.00

3

中药材类

¥1,700.00

4

医护易耗品类

¥6,500.00

5

杂项类

¥35,600.00

6

电子电工类

¥25,000.00

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用户需求、附件2合同条款。投标人可对个别包、几个包或全部包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955 ***-********

陈老师 联系电话:***-********

三、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5日。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5日(截止至下午16:30)

3、报名要求: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投标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扫描文件发至邮箱********99 @qq.com。如提供的报名资料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报名无效。

四、递交投标资料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15年8月6日10:00截止,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实训中心105室。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6日10:10。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内。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万元或以上;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见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人简介;

2、项目报价表(含报价总表、所投包的报价明细表);

3、报价函;

4、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合同条款响应表

七、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附件3《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内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但所有数据以签字盖章的书面报价表为准。

3、投标人可对个别包、几个包或全部包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封套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2015-2016((1)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包1试药类

□包2玻璃仪器类

□包3中药材类

□包4医护易耗品类

□包5杂项类

□包6电子电工类

收件人名称: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实训中心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九、开标与评标

1、开标

本项目采用整体报价,由采购方组织专家,依据用户需求书进行评估,商务及技术符合用户需求,最低报价投标人中标。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满足三家(含三家)以上,评标才能正常进行。如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依法重新接受报名。

2、评标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初步评审内容详见附件4《初步评审表》,招标结果填附件5《招标结果确认表》。

十、交货时间及地点

1、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用户要求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用户指定地点)。

十一、货物的一般要求

1、所投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2、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3、所有产品、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半年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作出明确答复,并及时予以安排解决。

2、免费质保期半年内卖方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十三、付款要求

1、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正式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至100%;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附件1 用户需求

附件2 合同条款

附件3 投标文件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招标结果确认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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