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高新区2023年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滨州高新区2023年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滨州高新区2023年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ZJCS202*****0050
项目申请单位: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梁笑影
联系电话:188*****798
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3年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工作
1、以滨州高新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阶段性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
2、开展图斑监测,包括林草湿图斑遥感判读、实地举证、数据更新,获取林草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技术要求的各类属性数据调查,并通过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核定图斑变化。
3、开展森林矢量标准地、标准木调查,以当地主要乔木林树种为调查对象,开展树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公顷株树、公顷蓄积、郁闭度、立地因子等属性调查。
4、开展数据库建设,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和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调查监测数据库。
5、配合上级部门各项数据质检、现场核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二、2023年森林督查
对上级下发森林督查中的疑似图斑进行内业分析、现地核实和全面调查,查清各图斑的实际变化面积、地类、蓄积量、树种、林种等因子,根据实际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查清时间节点,结合现地调查情况与相关审核审批材料,确定采伐、占地性质,形成森林督查数据库、统计表、森林督查报告、违法违规项目(伐区)说明。配合上级部门各项数据质检、现场核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三、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
1、以国家下发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价图斑为基础,将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规划建设用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其他地类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包括被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或毁林开垦的林地等,作为重点调查评估范围。补充收集相关资料数据(自然属性因素,近几年的人工造林数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建设用地审批等),获取地类现状、限制地类、适宜性等属性数据。
2、依据《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综合本地降水量、海拔、坡度、土层厚度等因子,考虑荒漠化、沙化、盐碱化等影响,对全部下发图斑开展适宜性评价判读工作。
3、对存在外业核实需求的图斑进行“国土调查云”实地举证,记录外业实地情况。将“适宜”的图斑,明确为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针对“不适宜”的图斑,要在调查评价数据库中说明“不适宜”理由,并落实现场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如果能够通过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最新国土年度变更遥感影像等内业资料确认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地类与现地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时,可以将遥感影像截图和判读结果作为“不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的举证材料,并修改“地类现状”等相关的字段属性。其它需要实地举证的图斑,位置、时间、方位角等现地举证照片参照“国土调查云”的相关要求,应举尽举。
4、完成造林绿化空间评价数据建库工作,填报各项统计表和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报告等。配合上级部门各项数据质检、现场核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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