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1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3月1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丰汽贸物流园N2-102 | 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佳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1018.76㎡,共两层(均为租用),建设固废制备室、固废晾晒室、配气室、嗅辩室、采样设备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仪器分析室、微生物室、小型仪器室、理化室、样品保存室、土壤制备室、土壤晾晒室等,涵盖水、气、声、土壤等九大类共300余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有机溶液废液、含重金属废液、含重金属试剂的器皿及仪器挂壁残液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弃水样、酸、碱废液、不含重金属试剂的器皿及仪器挂壁残液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排污水经废液桶中和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洗洁精清洗废水、自来水冲洗废水以及最终纯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实验室有机废气、无机废气。 (1)有机废气 本项目检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入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效率以90%计。本项目采用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按60%计,经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2)无机废气(酸雾) 本项目在检验过程中,消解环节涉及到使用盐酸、硫酸、硝酸,使用过程会挥发少量的酸性气体。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量较小,进入实验室排风系统,收集效率以90%计,无机废气经收集后与有机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空调外机、通风橱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等工作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方式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RO膜、废试剂、手套、实验室器材、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生活垃圾由工作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验室纯水制备采用RO反渗透技术,反渗透膜(滤芯)需要定期更换,一般3个月更换一次,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及废RO膜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试验过程产生的废试剂、手套、实验室器材、含重金属废液、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于专门的危废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委托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危废暂存间采取地面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硬化,且表面无间隙;实验室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简单地面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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