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及办事指南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及办事指南

一、工作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工作。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挥牵头作用,汇总收取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一套申报材料,将申报表单和申报材料录入上传至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并共享至税务部门办理;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请人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业务,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为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二、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涉企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 申请转移的新建非住宅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 新建非住宅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4. 申请新建非住宅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二)办理情形

涉企不动产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暂适用于企业全款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办理情形。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综合申请表整合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增量房申报表》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

2.营业执照;(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公证或认证)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

5.购房全额发票。

(五) 办理层级

县级。

(六)收费事项

1. 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 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1. 税费

征收对象

应征税种

税率/征收率

买方

契税

4%

印花税

万分之五,见附注说明

附注说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七)办理流程

  1. 现场受理流程

    买卖双方到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理事项。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录入全部信息,一次性生成电子化申请材料,自动分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

    税务部门通过“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系统”与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提取核税、办税所需信息及材料,同步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接收申请、受理信息,完成审核、登簙,两部门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网上办理

    买卖双方登录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或“冀时办”APP的掌上不动产登记中心,进入“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选择“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理事项,一次性在线提交所需全部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分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

    税务部门通过“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系统”与河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提取核税、办税所需信息及材料,同步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接收申请、受理信息,完成审核、登簙,两部门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核验确认,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3.办理流程图

    现场办理流程图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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