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艺术中学)理化生仪器招标公告

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艺术中学)理化生仪器招标公告

采受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艺术中学)理化生仪器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艺术中学)理化生仪器购置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15-H-036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46.36万元

主要标的及简要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设备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高中物理仪器

计算机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有通用界面软件系统,智能接口,可配套专用实验仪器。传感器包括:超声运动传感器、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体压强传感器、声音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微电流传感器、光电门传感器、磁感应强度传感器、光强传感器等,手提式铝合金包装箱。

1

高中学生电源

高中学生电源是高中学生分组物理实验专用设备。1、该设备整机采用全金属结构:前后面板及底板,上面板与左右面板都采用金属一次成型,表面磨砂质感漆面。正面为铝合金边框,面板为铝合金氧化面板,字符、标识应采用冲压或雕刻,不脱落、不褪色,持久耐用,禁止PVC或塑料板材用做电源面板。

25

高中化学仪器

打孔器

手持式打孔器,空心结构,一端带柄,一端有刃,刃口平整、锋利。每组4支并配一支带柄金属通扦。

2

打孔夹板

由底板、导向板、两只长螺钉、两只M5蝶形螺母及两只M5普通螺母组成。

1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非制造商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原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0日出售谈判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获取;

3.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 谈判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14:00时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3. 谈判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14:00时

4. 谈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畅

2. 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5号

3. 采购人联系人:陈长江

4. 采购人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 柒仟元。投标人最迟应在2015年7月30日17:00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样品的递交: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中要求,按时递交样品。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谈判文件.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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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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