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公安局电梯维修及保养直接采购公告

海林市公安局电梯维修及保养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231*****202********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及保养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工程内容:保障海林市公安局办公楼两部电梯正常安全使用一、2台电梯曳引机维修(机房内);二、2台电梯原有3条曳引钢带拆除(井道内);三、2台电梯新的曳引钢带安装(井道内);四、2台电梯通讯电池拆除,更换新的电池(机房内);五、2台电梯通讯设备维护;六、2台电梯轿厢控制柜检修维护(机房内);七、2台电梯远程监控设施安装、维修;八、2台电梯停电再平层装置安装、维修;九、2台电梯井道平层装置系统维修;十、2台电梯20个厅门,2个轿门进行系统维修;2台电梯的调试、调整供应商需满足的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经营电梯部件销售及其他与电梯相关设备的资质;2、具有电梯安装、改造、保养、维修、校验及与电梯相关的服务经营范围;3、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验收要求:1、保证我单位电梯实时与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2、电梯钢带符合标准;3、停电在平层且装置符合标准;4、电池符合标准;5、日常电梯运行维修维护及调整调试。6、保证日常电梯运行的安全;7、电梯维修、保养期限为期两年整。

服务周期:7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海林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186*****165
联系座机:0453-*******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修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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