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旅游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单一来源公示
菏泽市城市旅游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城市旅游公共自行车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 三、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为确保服务配套、提高效率,保持原有城市公共自行车设备和运行系统的连贯性、一致性,同时需与我市城市公共自行车共享一个调度系统平台。于2015年6月18日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2015年7月8日上午9:30在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室开标,经专家评审,山东昊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所提交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中未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其中,南京三鑫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件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可以改为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南京三鑫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能保障系统设备实现全面兼容,无缝对接,方便游客和市民通借通还,且利于整个系统下一步平滑升级改造,采购人推荐南京三鑫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四、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27.5万元 五、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张先生****-*******,政府采购办:****-******* 2015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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