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老有所艺动有所乐--老年人才艺训练营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老有所艺动有所乐--老年人才艺训练营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
老有所艺 动有所乐--老年人才艺训练营服务
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 -老有所艺 动有所乐--老年人才艺训练营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翠湖社区 二、服务内容: 1.开展12场老年人模特培训课程,每场活动不少于20人参加,预计服务240人次。 2.开展12场老年人广场舞培训课程,每场活动20人参加,预计服务240人次。 3.开展10场老年人葫芦丝培训课程,每场参与人数20人,预计服务200人次。 4.开展16场老年人管乐队训练,每场参与人数20人,预计服务320人次。 5.负责活动场地的布置。 6.负责提供活动所需的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及活动物资。 7.负责活动的一切后勤服务工作。 8.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
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碧园路55号
联系人: 谢翠冰
联系电话: ********
公告日期:2023年3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翠湖社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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