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审计局关于购买第一批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公告

中卫市审计局关于购买第一批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我局拟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按照《中卫市审计局购买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专业人员要求

1.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面财务辅助人员2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2.对2022年度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资金使用管理、财务决算方面财务辅助人员3名,其中:高级职称财务人员1名,中级职称财务人员2名。要求熟悉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需自备车辆。

3.对2022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财务辅助人员1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熟悉财政预算执行及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4.对2022年度市司法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辅助人员1名,要求具有财务中级职称以上,熟悉财政预算执行及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5.对2022年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项目(机场大道、迎宾大道等9条道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工程管理、财务决算方面辅助人员10名,其中:一标段工程造价专业4人(含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中级职称1名),二标段工程造价专业4人(含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中级职称1名),三标段中级职称的财务人员2名。要求未参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及财务收支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6.对中卫工业园区第二固废填埋场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工程管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方面辅助人员4名,其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3人(含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中级职称财务人员1名。要求未参与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及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7.对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宏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辅助人员2名,要求具有水利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熟悉水利建设程序及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8.对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拟聘请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辅助人员2名,要求具有财务中级职称及以上,熟悉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及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9.对中卫市山林权改革情况进行审计。拟聘请工程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辅助人员4名,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人员2名、中级职称及以上财务人员2名。要求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及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10.对海原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审计。拟聘请工程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辅助人员4名,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人员2名、中级职称及以上财务人员2名。要求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及财务相关政策法规,综合业务能力强,从事过辅助国家审计工作的优先。

二、审计时间及地点

1.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2.2022年度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3.2022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4.2022年度市司法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5.2022年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项目(机场大道、迎宾大道等9条道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6.中卫工业园区第二固废填埋场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工业园区

7.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宏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7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8.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区

9.中卫市山林权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辖区

10.海原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审计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以上审计项目预计为15-6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审计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三、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本次购买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以合理价确定。

四、审计服务费测算标准

按照《中卫市审计局购买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审计服务费按照相应的职称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日工资标准计费。

以上费用包含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实行定额包干,由中卫市审计局与聘用人员所在的中介机构统一结算。

五、报名要求

由第三方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推荐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报名的机构,即拟派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推荐机构拟派的专业人员应在该机构工作2年以上,并与推荐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咨询公司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明;

3.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4.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5.推荐机构承诺书。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推荐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中卫市审计局将对该推荐报名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将该推荐报名机构列为辅助审计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下午18:00。

(四)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xxzyyx123@126.com,请注明报名项目。

联系人:宋守真联系电话:0955-*******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2.机构承诺书



中卫市审计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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