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何喜诉平顺县北社乡北社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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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16:53

1、案件编号:(2023)晋0425诉前******************
2、评估事项:对曹何喜受损的房屋进行修复费用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我市辖区内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报名

4、报名时间:2023.3.14—2023.3.19

5、联系人:郭燕 0355---*******

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平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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