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在对“新疆昌吉市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对“新疆昌吉市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市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昌吉市昌泰农林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820万元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昌吉市滨湖镇五十户村。
建设内容:工程占地4万m2,总建筑面积1.49万m2,主要建筑物包括:废旧地膜回收站点5处,包括原料堆场2500m2及值班室100m2;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厂1处,其中厂房1000m2、库房600m2、原料堆场5000m2、沉淀池4000m3、清洗池90m3、泵房40m2、办公室200m2、职工宿舍200m2、厂区道路5000m2、值班室20m2;大门1座。
二、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1)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餐饮油烟等。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水环境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过计算,非甲烷总烃含量较小,且项目区周边无敏感目标,故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拟采用化粪池处理,最终用于绿化。
(3)本项目下脚料等均回收用于再加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4)本项目设备均在厂房中,且项目区周边不存在敏感点;项目运行期间控制主要设备噪声的排放,确保厂界外1m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5)生态环境:保护评价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致因项目的建设而趋于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通过联系环评单位获取简本,公众如有针对于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吉市昌泰农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秀宁
联系电话:135*****29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联 系 人:邓久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89@qq.com">********8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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