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办法课题研究服务询价公告
厦门市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办法课题研究服务询价公告
我中心拟组织对厦门市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办法课题研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国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及团体前来参加。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7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无效。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的数据条例立法的课题主持经验;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法律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不含境外获得的等同于学士或硕士学位级别的“Juris Doctor”学位)。
三、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时。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三楼会议室,迟到、缺席的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0592-*******(黄工)。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等可证明其工作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项目主要负责人之法律类专业博士学位证复印件,或相应的学信网学位认证书;若持有海外学位,应出具其海外学位证复印件及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3. 可证明其承担省会及副省级及以上级别城市的数据开放相关办法及条例的课题研究经验之相关材料。
4. 提供承诺书(自拟),承诺内容应含:
(1)投标人完全响应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承诺对该项目不分包、不转包;
5. 提供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6.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
以上文件除学位及其相关认证材料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五、中标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在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附件:1. 厦门市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办法课题研究项目要求
2. 投标报价表
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厦门市信息中心
2023年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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