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采购项目块石、山皮石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采购项目块石、山皮石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前郭县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30% 业主自筹:70% 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块石、山皮石进行公开采购。
1.2采购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8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水利工程项目。中铁二十二局承建的查干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查干湖湿地保护与修复,通过新建生态护岸工程来缓解查干湖周边水岸大面积严重坍塌后岸坡对查干湖水环境的影响,通过在水中栽种水生植物香蒲恢复湿地,并在水岸边修建防浪坎形成沿岸保护带,防止水浪冲刷岸边植物及冬季冰推对岸坡破坏。使保护与恢复的查干湖湿地,形成岸上、岸边和水下三位一体的立体化防护,既能保持岸线稳定、边坡安全,又能适合植物生长。
施工范围为:查干湖、七家子、下白家店、库里泡等地,主要包括*****m生态护岸工程、*****m查干湖沿岸生态保护带工程和拦鱼栅一座,栽植水生植物香蒲*******株,修建防浪坎*****m。
经过现场勘查、既往相关施工案例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防浪坎修建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份采用沉排方式施工,沿岸种植水生植物香蒲2021年5月份施工,其余施工均在准备进行中。
2.2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三: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3. 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营业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2生产能力要求:碎石、块石、山皮石场必须具备保证此批地材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标准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产品质量需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技术要求、项目试验室质量检验要求,满足买方业主或者监理方的要求。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0、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谈状态.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于单位,请于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4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标书获取联系人邮箱,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于彬彬182*****310 张亮:186*****110(联系方式: 邮箱:liangliagn_816@163.com)。
4.2本次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3采购文件均为电子版,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采购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采购人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上午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02日9:00时,地点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渔场北湖中铁22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启报价
6.1开启报价时间:2023年4月02日9:00时
6.2开启报价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渔场北湖中铁22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媒体平台(http://)发布。
8. 保证金
8.1本次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为0元保证金。
9. 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查干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部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查干湖渔场北湖中铁22局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于彬彬182*****310 张亮:186*****110
电子邮件:liangliagn_816@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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