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7: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进一步推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SJRH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盐城市干线公路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项目,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的部署下,以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为契机,统筹《关于进一步推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基础设施数字化试点主题,聚焦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多源化、治理体系标准化、应用体系平台化的主要目标,紧贴盐城市重载交通占比显著、重载交通数据归口需求量大的现实条件,实施干线公路重载交通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智能应用试点方案。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SJRH标段。

招标范围:

(1)建设车牌识别系统:在G228盐城段与南通、连云港交界处新建两套路面全幅覆盖的车牌识别系统,获取该国道通行的车牌信息、流量信息等。

(2)数据源融合转换:实现12套不停车检测系统及现有数据的融合接入,为建立干线公路(包含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轴载监测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3)建设盐城G228段融合公里级路况监测分析与可视化展示系统:以G228盐城段开展试点,针对已有的灌江口超限检测站、桥梁健康监测系统、不停车检测系统、交调站点、视频监测点采集的交通量、轴载等数据,研究建立相关的算法模型,开发可视化展示系统,实现对道路状况、通行状况以及车辆运行状况的数据价值挖掘,支撑多源数据融合公里级路况监测分析。

(4)开展单车数据融合工作:依托盐城试点,基于省级交调系统新建单车数据库,接入高速公路ETC门架通行数据及普通干线公路车牌识别站数据等单车通行数据,为实现OD分析,掌握不同时段、不同车型的出行分布等做好基础数据保障,并实现与现有断面交通流量数据的融合转换。

(5)建设基于多源数据的干线公路重载交通分析系统:以行业重点关注的普通国省道重载交通为切入点,研究建立干线公路的轴载谱和当量轴次模型,构建多源数据条件下的重载交通特征分析指标,在此基础上,建设干线公路重载交通分析系统,通过对多源数据条件下重载交通特征指标的分析,开展不同时空维度的重载交通特征分析,掌握重载交通在公路上的出行规律、分布特征,为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资金分配、养护绩效评价等提供支撑。

(6)编制《轴载数据采集与多源数据融合技术规范》:基于盐城试点成果,编制《轴载数据采集与多源融合技术规范》,除轴载调查站外,行业内治超、非现场执法和桥梁健康监测等其他数据源也可采集部分轴载数据指标,规范中需明确轴载数据采集的参数、内容,以及多源数据匹配融合的规则、数据内容、数据精度及格式,以及通信、传输、统计报送等相关内容,满足行业轴载统计相关要求。

项目在整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智慧公路建设技术指南》(JSITS/T 0002—2020)完成数据协调抓取运用以及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对接工作。

2.2服务期:

①计划服务期 :2023年3月30日-2023年9月30日。②后续服务期:根据项目情况,后续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截止。(注: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条件:

3.1.1 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生成报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独立完成1个省级及以上公路信息化相关研究、咨询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运输工程类或电子信息工程类,地方高工无效)。

3.1.4技术负责人资格: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运输工程类或电子信息工程类,地方高工无效)。

3.1.5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1.6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信誉要求: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B-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特别说明: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1.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六个月(指2022年7月~2022年12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有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相关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fileMain/fileMainInfo/publicshow?type=1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工

电 话:0515-******** 189*****240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00 时整。

8.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融合 试点 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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