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
现将《朝阳街道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朝阳街道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朝阳街道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5日
附件1
朝阳街道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畜牧产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及《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漳龙农〔*******〕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3年2月15日开始长期坚持
二、总体目标
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联动,按照“统一领导,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查严治“收贮运”环节,彻底端掉私屠滥宰“黑窝点”,进一步整顿规范生猪屠宰秩序,有效遏制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和解决,巩固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确保全街道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管控风险。深入组织开展小型屠宰场点情况摸底调查,系统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惩重处,打击违法。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通过日常监管、集中整治、有奖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交。
(三)常长结合,久久为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对日常监管实行痕迹化管理,形成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对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各有关责任工作单位配齐配强人员、物资等,明确队伍职责,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街道经济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总作用,要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各村(社区)要强化部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对本辖区内易发生私屠滥宰场所、场地的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张贴告知书、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科学健康肉类的消费理念。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壮大监督群体。
(四)健全长效机制。街道经济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及时处理,并按照现场核查每斤猪肉0.5元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电话:0596-*******,0596-******* 。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各村(社区)每月30日前报送排查情况至街道经济服务中心。
附件2
朝阳街道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孙秋林(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 吴秋逸(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综合协调: 郑清玉(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林国华(农业农村办主任)
黄朝勇(畜牧站站长)
宣传发动:刘 颖(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违法处理:连海松(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 峰(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刘 夏(办事处副主任)
郭顺建(综治中心主任)
其他成员:刘亚顺(人大党工委主任)
陈志龙(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跃明(党工委委员)
庄文杰(党工委组织委员)
黄小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淑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金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溪荣(六石社区居委会书记)
陈福荣(孚美社区居委会书记)
黄景荣(后店社区居委会书记)
王能武(翁建社区居委会书记)
林赐福(登科社区居委会书记)
黄启山(打山社区居委会书记)
郑雅琴(朝兴社区居委会书记)
王惠菊(恒坑村村书记)
陈飞州(桥头村村书记)
黄绍鹏(书厅村村书记)
冯胜木(西洋村村书记)
王志鸿(流岗村村书记)
许坤明(石井村村书记)
以上人员若发生职务变动,由接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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