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屯溪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溪屯溪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5]招115号
开标时间:2015-08-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建瓯市溪屯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5]招1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建瓯市溪屯溪治理一期工程由 南平市水利局 以南水建管[2014]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与自筹 ,招标人为 建瓯市溪屯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建瓯市溪屯溪治理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建瓯市东游镇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经审核后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元(其中临时工程以29万元固定总价包干)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新建排涝涵管,河道清淤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标段划分:无 ;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福建省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水利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 年7月29日至2015 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建瓯市瓯宁路70号二楼(金龙酒店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建信延[2015]招115号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书将不予签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溪屯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东游镇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0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17幢06号六层
邮 编: 353000 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186*****061、****-******* 传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39*****040029585
交易中心名称: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建瓯一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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