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改建艳洲澧水大桥施工标段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改建艳洲澧水大桥施工标段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改建艳洲澧水大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0〕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项目法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石门、临澧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项目起点位于澧水北岸现状道路(J16县道),起点桩号K0+290.250,终点澧水南岸现状道路(机耕道),终点桩K1+377.250,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澧水航道、堤顶公路和新安镇道路;主线全长1.087公里(支线长/公里),按Ⅲ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2.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宽11.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K0+555.000~K1+045.000(桩号范围)的主桥桥梁(包括进场道路、便桥便涵、桥梁拆除、桥梁施工范围内航道疏浚和炸礁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2原艳洲澧水大桥主线全长1222.92米(改建段长225.08米),按Ⅱ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改建艳洲澧水大桥项目起点桩号K2+571.700,终点桩号K2+796.780,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船闸引航道和堤顶道路;按Ⅱ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艳洲澧水大桥K2+571.700~K2+796.780(桩号范围)的桥梁改建(包括原部分桥梁拆除、保通桥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m) | 工程内容 |
公路工程 | 土建工程 | SLHD-SG04 | 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K0+555.000~K1+045.000 | 490 | 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工程起点位于澧水北岸现状道路(J16县道),止于澧水南岸现状道路(机耕道),起点桩号K0+290.250,终点桩号 K1+377.250,桥长1087米。本次招标范围:①该项目的主桥,桥梁长490米,起止桩号为K0+555.000~K1+045.000;桥型布置为:(95+2×150+95)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②桥梁施工范围内航道疏浚和炸礁主要工程量有:航道疏浚(卵石为主)工程量*****.27m3,炸礁工程量*****.35m3;③进场道路、便桥便涵、桥梁拆除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改建艳洲澧水大桥K2+571.700~K2+796.780 | 225.08 | ①改建艳洲澧水大桥工程起点桩号K2+571.700,终点桩号 K2+796.780,改建段桥梁长225.08米。桥跨布置为2×35m预应力混凝土T梁+105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50m槽型钢箱钢混组合梁;②原部分桥梁拆除、保通桥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7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处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xmzq/ggzy/ggzyfscg/)。
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按照外网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外网招标公告)。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0.80.75/tpbidder),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3答疑、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
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
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或投标人较多等,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招标人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5.4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改建艳洲澧水大桥施工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www.chinabidding.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8. 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发包人代表机构: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澧航道项目建设部
驻地地址:常德市澧县澧浦街办事处宝塔居委会屈原路
联 系 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736-*******
电子邮箱:shilihangyun0728@163.com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 0731-********
传 真: 0731-********
邮政编码:/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 务 要 求 |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19 年-2021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 年-2021 年)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5%; 3、投标人2021年末净资产不小于2亿; 4、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 |
业 绩 要 求 |
企业在近5年内(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主跨跨径150米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
信 誉 要 求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近 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曾担任过1个新建公路工程特大桥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在岗要求如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近5年内(指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曾担任过1个新建公路工程特大桥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8分 主要人员:8分 技术能力:5分 财务能力:6分 业绩:8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6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少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8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1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0.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8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4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分,本项最多加/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4分;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分,本项最多加/分。 | ||||||||||||||||||||||
2.2.4(3) | 评标价 | 6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 本标段F=60,E1=1,E2=0.5;下浮系数将从1%~3%中选取5个数,步距均为0.5%,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号码球为1-5号球,分别代表下浮1%、1.5%、2%、2.5%和3%,以抽中的号码球所代表的百分比作为下浮系数。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5分 | 投标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其中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以国务院颁发的奖项为准)的每项最多加 3 分,具体计分规则见注3,最多加 3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为准)的每项最多加1.5分,具体计分规则见注3,最多加 1.5 分;本评分小点最多加 3 分。 2、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1分,本评分小点最多加1分。 3、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的, 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每项加0.25分,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0.125分,本评分小点最多加0.5分(具体计分规则见注4)。 4、 获得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加0.25分,本评分小点最多加0.5分。 注: 1.本项累计加分最高5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1次加分。 2.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技术能力总分(下同)的 60%(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国家级工法为 20%;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为 10%;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 10%。 3.科学技术奖项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二等奖 70%、三等奖 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 70%、第三名 60%、第四名 50%、第五名 40%、第六名 30%、第七名 20%、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标准的 50%。 4.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5.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类别为:土建工程。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公路桥梁)。 | ||||||||||||||||||||
财务 能力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基本分4.8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在2021年末的净资产每增加******万元(不足******万元不计分),加0.6分,最多加1.2分。 | ||||||||||||||||||||||
业绩 | 8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4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 ||||||||||||||||||||||
履约 信誉 | 5分 | 1.信用评价(3-5分):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a=5。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 交通运输厅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
注:①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②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
③“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④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⑤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⑥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⑦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⑧“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⑨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应低于50分。
⑩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及以后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50%。
?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50%。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例不低于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企业信用加分”项,企业信用加分应占总评分的3%~5%。招标人不得再另行设置其他履约信誉评分因素。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
1.1项目说明
1.1.1项目位置:
工程起点位于澧水北岸现状道路(J16县道),止于澧水南岸现状道路(机耕道)。本项目招标桥梁起点桩号K0+290.250,终点桩号K1+377.250,桥长1087.0m。
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总长1087.0m,桥面宽12.5m,桥型布置为:4×3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5×28.5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95+2×150+95)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4×3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4×3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3×3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起点桩号K0+290.250,终点桩号K1+377.250。
本次招标范围: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桥梁施工范围内航道疏浚和炸礁和拆除青山漫水桥等。
青山漫水桥是目前连接新安镇与下坪村澧水两岸的唯一通道,位于青山船闸下游约3.8km处,桥梁总长186m,桥面宽度为8.5m。上部结构采用14x13m空心板结构,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圆端形截面。通航净空严重不足,碍航严重,需要拆除,并在下游规划桥位处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
图1-1青山漫水桥实景图
1.1.2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①该项目的主桥,桥梁长490米,起止桩号为K0+555.000~K1+045.000;桥型布置为:(95+2×150+95)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②桥梁施工范围内航道疏浚和炸礁主要工程量有:航道疏浚(卵石为主)工程量*****.27m3,炸礁工程量*****.35m3;③进场道路、便桥便涵、桥梁拆除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2建设条件
1.2.1地形与地貌
本项目拟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位于青山漫水桥(拆除)下游1.3km处,在新安镇高兴村由北向南跨越澧水,北岸沿着J16县道接304省道,南岸跨越大堤后进入下坪村接规划道路。该桥用于替代拆除青山漫水桥后两岸的过河交通功能。
桥区地貌上属河谷阶地地貌,拟新建青山澧水特大桥(主桥)北岸位于湖南省临澧县新安镇高兴村,南岸位于临澧县新安镇下坪村,地表主要为村民集中居住地和旱地,地形简单,地势平坦、开阔,起伏较小,北岸地面高程一般为49~51m左右,南岸地面高程一般为48~49m左右。区内水系较为发育。
图1-1跨澧水主桥桥位地形地貌照片
图1-2南岸地形地貌照片
图1-3图1-4北岸地形地貌照片
其中澧水主桥位于新安镇河湾中心,河道平缓,地貌单元上属河流及其I级阶地,水流自西向东,区内地形较为开阔,河床宽约400m左右,枯季河流近于断流,仅左岸附近分布宽约30~40m的水槽。两岸均有人工修筑的防洪大堤,两岸堤顶高程为50~54m左右。
1.2.2地质与地震
根据勘探钻孔揭露,将场区分布各岩土层的主要工程地质特性分述如下:
第四系全新统(Q4):
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层(Q4ml)
素填土:松散—稍密,主要成分为黏性土、粉土,含卵石、砂,成分不均,厚度大小不一,主要分布于北岸既有市政路、民宅基底及澧水两岸大堤区域。厚度不一。
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4al)
种植土:褐灰色,松散,稍湿,主要成分为黏性土,含植物根系,主要分布于澧水南岸,本次勘察揭露厚度范围值为0.30~0.50m。
粉质黏土:黄褐色,可塑,土质不均,主要成分为黏粒,底部含少量砂粒,该层钻孔揭露厚度范围值为1.30~6.20m。
粉土:褐黄色,稍密—中密,土质不均匀,含砂和少量砾石,分布不均,厚度大小不一,钻孔揭露厚度范围值为2.80~5.10m。
粉砂:褐灰色,稍密,粒径均匀,含黏性土。仅在钻孔LXZK1、LXZK8揭露,钻孔揭露厚度范围值为0.80~7.0m。
卵石:杂色,以灰色、紫色或褐黄色为主,稍密—中密,饱和,含漂石、圆砾、砂和黏性土。卵石粒径一般2-16cm,其中大于2cm含量约占50%~60%左右,其余为粉细砂,磨圆度好,亚圆状、扁圆状,不均匀,级配差,以砂和黏性土充填。分布于1号墩~16号台区,揭露厚度范围值为0.30~9.60m。
下第三系(E):
泥质粉砂岩:褐红色、砖红色,矿物成分以长石为主,少量石英,粉粒结构,厚层—块状构造,以泥质胶结为主,局部钙质胶结或钙泥质胶结,间夹多层浅灰色砂岩,局部夹薄层泥岩。组成岩石的物质成分均匀性差,或者泥质成分含量高,或者砂质成分含量高,节理裂隙一般发育,多为石膏脉钙质充填,钙质成分溶蚀后发育斑点状、蜂窝状溶蚀孔洞,局部砂质成分含量较高处成岩作用弱,胶结较差,饱水后手捻易碎。该层分布广泛,埋藏浅,岩质较软,属软岩~较软岩,具有遇水易软化、崩解特性,失水易干裂。按风化程度差异可划分为强和中风化层。
强风化层:岩石破碎,钻孔岩芯呈碎块状或碎石混黏性土状,钻孔揭露层厚0.90~9.00m。
中风化层:岩石完整性较好,厚度大,钻孔岩芯呈柱状,未揭穿,钻孔最大揭露厚度72.80m。
桥址区场地土为中软土,厚度一般大于5m,属Ⅱ类场地,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2015)及《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抗震设防烈度Ⅵ度。
1.2.3水文与气象
澧水流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由于地貌的制约,流域内的气候仍有较大差异。根据“湖南省气候区划”,中游属湘西北气候区,下游临澧、澧县、津市为湘北气候区。
澧水流域年平均气温16℃~16.8℃,历年最高气温41.6℃(1977年7月26日石门站),最低气温-15.8℃(1977年1月30日临澧站)。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5%~82%之间,年平均蒸发量1161~1431mm。
降雨多集中在5~7月份。多年平均降雨量:1324.7mm,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020mm(1954年),平均年降雨天数146d。
1.2.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本工程建设所需交通较便利,通信和水电等当地均有保障,主要建筑材可在附近城镇采购。大型设备可从公路运入,外部配套条件较好。
1.3建设要求
1.3.1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
2)路基宽度:12.5m,断面布置为:0.75m(土路肩)+2.0m(硬路肩)+2×3.5m(行车道)+2.0m(硬路肩)+0.75m(土路肩)。
3)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人群:3.0kN/m2;
4)桥面宽度:0.5(护栏)+2.25m(硬路肩)+2x3.5m(行车道)+2.25m(硬路肩)+0.5m(护栏)=12.5m;
5)设计洪水频率:1/100;
6)航道等级:石澧航道建设航道等级Ⅲ(3)级,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桥位处考虑0.57m/s横向流速进行修正,双孔单向通航,净空尺寸为95m×10m(宽×高),最高通航水位49.96m(1985高程基准,下同),最低通航水位39.00m(艳洲枢纽死水位);
7)通航孔桥墩防撞标准:大桥位于弯曲河段,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桥墩按2000吨级船舶撞击力考虑防撞标准。
8)地震动参数: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抗震设防烈度Ⅵ度,桥梁抗震设防类别:C类,桥梁抗震措施等级:一级;
9)设计基准期:100年;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9)控制系统: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3.2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2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质量、安全、环保需严格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投保技术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2改建艳洲澧水大桥
2.1项目说明
2.1.1项目位置:
现状艳洲澧水大桥位于常德澧县县城南侧,横跨澧水。桥址位于澧水发电站下游约700m,澧水北岸为澧县县城澧阳镇(澧县县城),南岸为澧南镇。大桥起于澧县工业园乔家河路,跨澧水河床,止于澧南镇乔家河村。两岸河堤都有简易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现状艳洲澧水大桥于2015年1月通车。位于艳洲枢纽主坝下约700米,全长1222.92米,桥面全宽15米。跨径从左至右分别为7×20m+(56m+4×90m+56m)+5×45m+19×20m,上部结构主桥采用预应力砼连续梁,引桥第三联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其余联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空心板,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台采用肋板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原设计通航等级Ⅴ(2)级,通航净宽双孔单向2×80米,净高8米,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根据艳洲枢纽总体布置,设计将新建艳洲船闸,原设计艳洲澧水大桥有部分桥墩(15号、16号)落在下游引航道区域内,需要对这部分桥梁进行改建。为尽可能的减小工程量,节约工程造价,经过多次优化,确定改造原则:仅拆除重建5×45m预应力混凝土(后张)先简支后连续T梁,其余桥跨保持不变,同时新建桥梁维持原设计主要技术标准,桥宽与原桥一致,桥面宽15m,左右人行道宽1.5m,行车道宽12m。
2.1.2主要工程内容
①改建艳洲澧水大桥工程起点桩号K2+571.700,终点桩号 K2+796.780,改建段桥梁长225.08米。桥跨布置为2×35m预应力混凝土T梁+105m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50m槽型钢箱钢混组合梁;②原部分桥梁拆除、保通桥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条件
2.2.1地形与地貌
拟改建澧水艳洲特大桥位于常德澧县县城南侧,桥址区位于冲积平原地区,地形开阔平坦。大桥横跨澧水,桥位区微地貌单元为河流及阶地地貌。澧水在该河段呈平直状自东向西流,在桥址处河床开阔,主河床宽约500m,河床地面高程约25.0~32.0m,落差不大,但由于开采砂卵石料,河床中坑洼不平。因受上游艳洲大坝及水电站的影响,河水流量、水位变化较大,电站开闸发电时水位迅速上涨,水深约2.0~5.0m,关闸后水位即回落,勘察期间往往见河床底露出。河床靠南侧有一小洲,宽40-60m,高程32.5-37.0m,洲上有菜地分布。两岸桥台均位于河流冲积平原,起点岸桥台处高程约39.0-40.0m,终点岸桥台高程约37.0-38.0m。
图2-1现状艳洲澧水大桥实景图
2.2.2地质与地震
地质资料取用原设计地质勘察资料。
根据本次外业钻探和工程地质调查资料,桥位区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Q4)及更新统(Qp)冲积而成的土层,下伏基岩主要为泥盆系(D2)石英砂岩。现将桥位区内地层由新到老分述如下:
第四系全新统(Q4)
(1)种植土:暗黄色,灰黄色,松散状,稍湿,由粉土组成,主要分布于K2+830-终点岸桥台附近农田中,厚度约0.40m~0.50m。
(2)人工填土:杂色,稍密,稍湿,主要由粉质黏土、卵石、碎石等组成,主要分布于沿线道路路基及河堤区域,厚1.8~11.6m。
(3)粉质黏土:褐黄色、灰黄色夹灰白色,可-硬塑,湿,见黑色铁锰质结核,含有少量砂跞,主要分布于澧水河南岸水田中,厚2.10~3.50m。
(4)粉土:暗黄色,灰黄色,稍密-中密,稍湿,含有大量粉细砂,夹有少量灰黄色团块,局部黏性较强,主要分布于澧水河两岸河流阶地,厚度2.3~3.6m。
(5)淤泥质粉质黏土: 灰褐色,软塑-软可塑,稍湿-湿,含较多有机质及5%左右砾石,韧性中等偏低,干强度中等。多呈透镜体形式分布于桥位区,厚约0.6~1.7m。
(6)粉砂:灰黄色,青灰色,稍密-中密,湿~饱和,矿物成分主要为石英、长石,含量大于60%,颗粒级配一般,泥质含量较高,夹有少量砾石,多呈透镜体形式分布于桥位区,厚约0.5-4.8m。
(7)细砂:灰黄色,青灰色,稍密-中密,湿~饱和,矿物成分主要为石英、长石,含量大于60%,颗粒级配一般,泥质含量较高,夹有少量砾石及卵石,分布不均,多呈透镜体形式分布于桥位区,厚约1.2~3.9m。
(8)中砂:青灰色夹灰黄色,稍密-中密,饱和,主要矿物成分为长石、石英等,含量大于60%,含砾石5-20%,分布不均,其余为泥质。仅见于钻孔ZK2,以透镜体形式分布,厚度0.5m。
(9)圆砾:灰黄色,中密-密实,饱和,母岩主要成分为砂岩、石英质等,粒径为0.3-8cm为主,含量大于55%,磨圆较好,颗粒级配一般,含有10-20%左右的卵石,卵石粒径多在2-4cm之间,分布不均,其余充填物为泥砂质,局部段泥质含量较高,厚约2.9-5.5m。
(10)卵石:灰黄色,稍密-中密,饱和,母岩主要成分为砂岩、石英质等,含量大于60%,粒径为2-10cm不等,局部段夹有漂石,分布不均,磨圆较好,多呈亚圆形,颗粒级配一般,含有10-15%左右圆砾,其余充填物主要为泥砂质,局部段泥质含量较高。桥位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较大,厚12.4-34.0m。
第四系更新统(Qp)
(11)淤泥质粉质黏土:灰黑色、青灰色,可塑状,湿-稍湿,含较多腐殖质及粉细砂,部分含较多砾石,以透镜体形式分布,厚度一般0.6-1.7m,钻孔ZK4-1厚度达7.7m。
(12)黏土:灰黄色,青灰色夹灰白色,可-硬塑,湿,土质不均匀,局部含有砾石及卵石,分布不均。呈透镜体形式分布于桥位区,厚约1.5m。
(13)粉砂:黄色,中密-密实,饱和,矿物成分主要为石英及长石,含量大于60%,泥质充填,局部泥质含量较高,其中含有圆砾及卵石,分布不均,多呈透镜体分布,厚度1.9-6.1m。
(14)细砂:灰褐色,灰绿色,稍密,主要成分为石英质,夹有可塑-硬塑状粉质黏土薄层,厚约5-20cm,呈透镜体分布,层厚0.5-1.0m。
(15)中砂:黄色,中密,饱和,矿物成分主要为石英,长石等,含量大于50%,含有圆砾及卵石,其余多为泥质及中粗砂,局部泥质含量较高。个别钻孔呈透镜体分布,厚度约0.5m。
(16)圆砾:灰黄色,中密-密实,饱和,母岩主要成分为砂岩、石英质等,粒径为0.3-1.5cm,根据其粒径变化,沉积韵律明显,含量大于55%,磨圆较好,多呈圆形,部分亚圆形,颗粒级配一般,含有少量卵石,卵石粒径多在2.0-3.0cm之间,分布不均,局部夹砾岩漂石,粒径大者达50cm以上,充填物为泥砂质,局部段泥质含量较高。桥位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较大,厚约7.1~48.5m。
(17)卵石:灰黄色,稍密-中密,饱和,母岩主要成分为砂岩、变质砂岩、石英质等,含量大于60%,粒径为2-6cm不等,分布不均,磨圆较好,多呈亚圆形,颗粒级配一般,含有10-20%左右圆砾,其余充填物主要为泥砂质,局部段泥质含量较高。桥位区均有分布,厚度变化较大,厚约1.0~14.3m。
泥盆系(D2y)
桥位区揭露的基岩主要为泥盆系(D2y)中统石英砂岩。根据钻探成果,在钻孔ZK3、SZK5、SZK6、SZK7、SZK8号钻孔有基岩揭露,主要以石英砂岩为主,夹有砂岩。基岩的全风化层缺失。
(18)中风化砂岩:褐红色,深褐色,中细粒结构,薄-中厚层状构造,钙铁质胶结为主,岩质新鲜,较坚硬,节理裂隙较发育,多呈陡倾角状,多附有褐黄色铁泥质,岩芯多呈块状,岩体完整性一般。厚度约1.0m。
(19)强风化石英砂岩:褐红色,深褐色,中细粒结构,薄层状,节理裂隙很发育,多有黄色泥质浸染,岩石多切割成块状,经机械扰动后多呈碎块状,少量块状。厚度约0.7m。
(20)中风化石英砂岩:褐红色,深褐色,中细粒结构,薄-中厚层状构造,钙铁质胶结为主,岩质新鲜,坚硬,局部硅化,节理裂隙较发育,多呈陡倾角状,附有褐黄色铁泥质,岩芯多呈块状,少量短柱状,岩体完整性一般。最大揭露厚度11.0m。
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l8306—2015),路线区处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Ⅶ度区,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桥位位于Ⅶ度区,根据《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拟建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B类,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Ⅷ级。
2.2.3水文与气象
澧水流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由于地貌的制约,流域内的气候仍有较大差异。根据“湖南省气候区划”,中游属湘西北气候区,下游临澧、澧县、津市为湘北气候区。
澧水流域年平均气温16℃~16.8℃,历年最高气温41.6℃(1977年7月26日石门站),最低气温-15.8℃(1977年1月30日临澧站)。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5%~82%之间,年平均蒸发量1161~1431mm。
降雨多集中在5~7月份。多年平均降雨量:1324.7mm,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020mm(1954年),平均年降雨天数146d。
2.2.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本工程建设所需交通较便利,通信和水电等当地均有保障,主要建筑材可在附近城镇采购。大型设备可从公路运入,外部配套条件较好。
2.3建设要求
2.3.1主要技术指标
1)原设计艳洲澧水大桥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
荷载等级:公路-Ⅱ级,人群:3.45kN/m2;
桥面宽度:1.5m(人行道)+12m(行车道)+1.5m(人行道)=15m;
设计洪水频率:1/100;
通航等级:Ⅴ(2)级航道,单孔双向通航净空B×H=80×8m。最高通航水位41.810m;最低通航水位32.120m;
地震动参数: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控制系统:坐标系统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改建艳洲澧水大桥(新建跨下游引航道部分)
道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
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人群:3.45kN/m2;
桥面宽度:1.5m(人行道)+12m(行车道)+1.5m(人行道)=15m;
设计洪水频率:1/100;
通航等级:Ⅲ(3)级航道,单孔双向通航净空B×H=70×10m。最高通航水位43.280m;
地震动参数: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Ⅶ度,桥梁抗震设防类别:B类,桥梁抗震措施等级:三级;
控制系统:坐标系统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3.2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2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质量、安全、环保需严格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投保技术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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