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子招标公告
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子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草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关联管理系统实施项目(盐城区域物流中心)—基于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子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烟草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关联管理系统实施项目(盐城区域物流中心)—基于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子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两套基于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总投资约48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48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4、服务期要求:中标人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在20日历天内供货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是烟草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关联管理系统实施项目(盐城区域物流中心)—基于AI的条烟码智能识别与纠错系统子项目的采购、供货、运输及售前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服务。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本项目需求有关的供应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9、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转账或汇票方式缴纳,(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帐户(收款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帐号:/),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本票、转账或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换,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0日。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B座904,联系人:杨女士)。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点00分;
7.2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9点00分;
7.3开标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办公楼辅楼二楼会议室
8.2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
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B座904
联系人:杨女士
2023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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