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邻里中心项目(三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邻里中心项目(三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邻里中心项目(三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3-03-15 09: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邻里中心项目(三期)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邻里中心项目(三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发配套服务及配套用房组成,其中企业研发配套服务局部设置1层地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1平方米, 地上约 *****.21平方米,地下约 86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亿。

项目建设地址:舟山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和二期的过渡地带,北隔现状河道临新港十一路,南临疏港大道,东至钓梁经一路,西靠邻里中心(一、二期)。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90个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为*****.3887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28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三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基基础、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含地下室机械停车位)等)、公共部位装修、配电房、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工程(围墙、化粪池、道路、雨污水、路灯、绿化、景观照明、消防给水)及大市政配套水、电、通讯、数字电视、信报箱、变配电设备、室外电缆等所有工程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则现任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总监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jypt.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jypt.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jypt.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海涂围垦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迎宾大道111号

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05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

联系人:江健凤联系电话:05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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