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方案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方案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培养,加大对中小学高学历师资供给,进一步做好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定学段及学科
根据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和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二、认定办法与管理
(一)成立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学工线负责人、相关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及教师代表等。
(二)该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善、考核办法的制定、具体考核的实施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工作。以完善培养计划、加强过程考核、确保命题质量、严格测试管理及保障测试经费等。
(三)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考核内容分为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由校长签发《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期为3年。教育类研究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证书》。《证书》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五)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及测试每年一次,在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年级最后学期组织考核工作。
(六)教育类硕士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的全部或部分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相关未尽事宜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或商讨决定。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考核分为两个部分:
(一)过程性考核 1. 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重点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和教育情怀。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教师教育课程学业考核 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和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研究生,根据自己申请的任教学科,必须修满该学科领域8-10学分的专业课程。 3.教育实习实践 由学院统一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参照实习标准到联合实习基地开展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认定考核通过。 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必须已参加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教育实习实践课程考核合格。否则不能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通过选修《教学技能训练》课程和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观摩、案例教学、微课教学等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其中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培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累计不少于36学时。 说明: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类比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可认定专业能力及技能训练考核合格。 以上所有材料学生本人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过程性考核通过的学生可报名参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分为《学科知识与综合素质》及《教学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1.学科知识与综合素质 (1)涵盖教育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内容。满分为300分。 (2)合为一门课程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3)学科专业知识考核内容根据学段和任教学科分别命题。 (4)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进行命题、统一阅卷。 2.教学实践能力 (1)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2)根据学段和任教学科选取教学内容,以说课+讲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3)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进行现场考核。 (4)省级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可申请免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环节。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性过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1.报名对象及时间 本次报名对象仅限教育类2023届毕业研究生。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向学院报名。 3.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2023年4月7日前,学院组织本单位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填写《教科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见附件4)留存备查。 (四)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023年4月24日前,学校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结果上报 学院组织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汇总上报研究生培养办。 五、考核结果管理 1.笔试每门测试科目均合格的,认定笔试合格。单门科目合格有效期1年。笔试与面试均为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认定合格。 2.人才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者,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附件: 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3.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申请表 4.教科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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