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视频监控建设招标公告

校园视频监控建设招标公告

博湖县学校校园视频监控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BHZFCG(GK)2015–017号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标编号:BHZFCG(GK)2015–017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学校校园视频监控建设

3、采购单位名称: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博湖县中华北路3号博湖县财政局三楼。

6、采购内容、数量及需求:

博湖县各学校视频监控建设(必须按规定时间与博湖县教科局联系勘察现场,并拿出初步设计方案由采购单位预审)。该项目预算价:279万元。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30%,余款分三年付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第一章 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以下资质投标方必须提供一份,以备开标前审查)

(1)应标的集成商要具备省区级安防一级(含一级,盖章原件)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被授权人要求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法人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元);

(5)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办理)。

(6)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为保证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主要设备的选型必须具有实力的安防品牌、安防厂家的设备(可靠厂家出授权文件证明原件),要求提供厂家授权证书的产品,需提供授权或代理资质原件证明。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5年的售后质保及服务承诺。

(8)使用的主要前端、后端设备必须提供公安部一所出具的国标GB/T28181的检测报告及新疆公安厅认可的相关文件。设备质量的检测报告不算数。检测报告里高清前端、后端设备,必须体现出针对GB/T28181的检测,必须保证能接入已建公安社会资源专网平台。

9、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方式: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直接到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自带U盘的方式拷贝招标文件;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所需招标文件编号及邮箱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接收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免费。

11、招标文件发放日期:2015年7月28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若逾期其投标无效。

12、投标登记确认: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8月18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前到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标确认登记,可以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13、开标(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8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若逾期,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4、开标地点:博湖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5、交货安装地点:新疆博湖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16、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博湖县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6-*******

17、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邵元弘 联系方式:****-*******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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