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经乌项目水车绿化浇水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经乌项目水车绿化浇水服务询比采购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高速善
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境内,本项目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七
点位于经棚西互通以西 10 公里处,路线往南,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木伦河,
经蛤蟆山西东台子公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越萨岭河,经南井公主湖元宝山东在
五彩山,然后沿着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十二座联营蒙冀界南到达本项目的终点,顺接
G1611 河北段线位,路线全长 96.329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JS-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JS-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经乌项目
水车绿化浇水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经乌项目水车绿化浇水服务已由内蒙古高速善
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3 年 01 号会议纪要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
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
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境内,本项目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七点位于经棚
西互通以西 10 公里处,路线往南,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木伦河,经蛤蟆山
西东台子公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越萨岭河,经南井公主湖元宝山东在五彩山,
然后沿着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十二座联营蒙冀界南到达本项目的终点,顺接 G1611
河北段线位,路线全长 96.329km。
2.2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标段
名称 作业地点 水源情况 计划用水量吨 所需水车数量及规格 服务内容
JS-1 第一标段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 供应商提供水源
64400 至少 3 台/30 吨 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所辖绿化地点提供水车绿化浇
水服务。
注:1报价包括车辆使用费司机费用油料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协调交管部门
安全生产配套费用配浇水工费用配套水带及喷水设备费用水量核定设备费用保险
税金等,上述水车绿化浇水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行核实相关水源情
况。
2上述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最终结算以成
交单价乘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合同期限内,采购人不再需要成交人提供浇
水服务的,采购人将退还成交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对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年度 12 月 31 日结束。
2.4 质量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浇水作业,配合采购人确保苗木成活率。成交单位不能
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将不予
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6 被采购人列入服务质量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确定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4 时 30 分
至 15 时 0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最低价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C 座
电 话:15247101321
联 系 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8100471101
联 系 人:李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 C 座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247101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李志伟
电 话: 181004711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JS-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JS-1 近 3年 2020年 1月 1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类似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 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JS-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
信企业名单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
单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 要求
JS-1 有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 法 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
2.1.3
形式评
审与 响
应性评
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 3.7.2项及第 3.7.3项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响应文件 响应 文件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 晰可辨
服务期限 质量目
标 满足 采购 文件要求
报 价 未 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权利义务符合 采购
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 采购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
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 采购人 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
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 采购 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资格评
审
标准
资质 要求 符合供 应商须知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符合供 应商须知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符合供 应商须知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其他 要求 符合供 应商须知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其他 要求
3.1 评 审价格 评 审价 响应 函中 填 写的大写 文字总 价
3.2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
供应商优先顺序的
规则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高的优先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评审小组 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
章第 3.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
序推 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宙程序
2.2.1评审小组 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
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 性响
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审小组 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
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
件不满足本章第 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
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 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评审价格确定
3.1.1除 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 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总报价 为
准。
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评审小组 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
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
评审小组 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 序。供
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4.1 评审小组 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评审小组 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
应商 并 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