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竞争性磋商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良庆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0: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14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1403室 | ||
预算金额 | ¥3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11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先生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 0771-******* |
项目概况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BD-ZCZB-2023-010
项目名称: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0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0项。
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 | 1 | 项 | 采购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临时用电项目。
(¥******.19元)。
|
▲一、商务条款 |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供应商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2.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无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只须书面注明与首次报价相同。 (2)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有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必须包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表格。 (3)最后报价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 |||
合同签订期限 | 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5日内签订。 | |||
付款方式 | (1)项目开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30%的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 款的中期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确认结算总价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 | |||
验收方式 | 1.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执行。 2.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3.其他验收要求按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 |||
其他要求 | 无。 |
说明:
1.采购需求表中所有的内容必须满足,否则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最终报价有时间限制,请各磋商供应商事前准备好各项报价,以免耽误报价。
3.磋商过程中有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变动。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1403室)购买,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 (2)邮寄购买:潜在供应商邮购采购文件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300元对公转账到代理机构账户,邮寄时还需将拟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开票信息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至**********@qq.com(邮费到付)。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开户名称: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新城支行,银行账号:450*****255*********】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1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注: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交纳,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新城支行,银行账号:450*****255*********】,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办理缴纳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6.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https://www.chinabidding.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标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叶工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18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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