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医院病理诊断项目外送院内招标公告

厦门市海沧医院病理诊断项目外送院内招标公告

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部分病理诊断项目外送第三方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详情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厦门市海沧医院病理诊断项目外送。

2.具体外送项目见附件1。

3.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

二、报名条件

1.参与询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拥有独立医学实验室。

2.参与外送检验项目需有福建省物价收费项目。

3.检测项目所使用的产品试剂均需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投标相关材料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提供以上材料并加盖公章一份,所有资料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四、递交资料时间、地址

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7:30前向医院医务部递交投标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三号楼537室

五、竞价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案中,按附件2评分选择最优方案。

本次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志斌 电话0592-*******

纪检监督电话:0592-*******

附件1:

病理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医院项目名称

物价项目名称

乙肝/丙肝炎症及纤维化评估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显微摄影术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疑难复杂肝病、不明原因肝功能异常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显微摄影术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各种肝病全套餐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显微摄影术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肝脏病理会诊套餐(一)

普通病理会诊

显微摄影术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肝脏穿刺电镜检查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EBV原位杂交

组织/细胞荧光原位杂交检查诊断(外周血无同种基因检测)

肾脏光镜(3特染7荧光)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超过两个加收)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显微摄影术

肌肉活检组织病理检查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显微摄影术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荧光1项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肌肉电镜检查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肾脏电镜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特殊染色(刚果红、氧化刚果红、醛品红)等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免疫组化1项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肾脏病理会诊

疑难病理会诊

附件2:

综合评分法将按投标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30分

B: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50分

C: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20分

综合评分法总得分=A+B+C

序号

评标项目

评标

权重

评价方法

A

报价部分

30分

1.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得分:

A= H÷Hn×100×0.30

A:投标人价格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有效投标报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B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0分)

B1

技术能力

3分

1.供应商承诺对标本接收运输提供GPS定位和温控系统,保证标本质量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2.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复核,若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多种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查询途径,并保证检验结果的保密性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4.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等检测所需使用的相应耗材。供应商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告查询途径进行评价:报告查询途径≥5种的得3分;5种>报告查询途径≥3种的得2分;报告查询途径<3种的得1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分

6.供应商承诺为采购人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责任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7.供应商所提供的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相关信息)、检测方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供应商应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不得分。

3分

8.需重新采样的不合格标本,供应商须承诺提供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采样要求,以保证以后采样的合格率,以免反复采样。供应商提供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9.供应商的检测项目信息变更,需要提前一周出具告知书,并告知采购人。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供应商应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不得分。

3分

10.根据厦卫医政〔2022〕161号文件的精神,供应商在厦门市内设有医学检验实验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书面承诺。

3分

11.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具有医疗相关的院士工作站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分

12.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具有独立的肾脏病临床诊断服务系统,能实现电子化填写申请单、电子化查看病例档案、诊断报告及肾脏病理数字化切片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3分

13.投标人及所属集团自有或签约冷链物流公司,配有专门的冷链车辆。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合格证以及冷链车照片等佐证材料,符合条件的得3分,未提供或佐证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3分

14.投标人提供的标本接收物流方案,根据方案(是否使用信息化设备,如手持终端机等)的优劣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或内容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3分

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2分

方案阐述简短或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得1分->1分

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0分

2分

15.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样本接收人员应经过专业医学揽收培训,能严格按照标本分析前要求,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收取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1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情况,由评标小组进行比较,方案详实、合理、可操作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合理得2分;方案阐述简短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分

17.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发表过SCI影响因子5分以上的文章的得1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为 B=B1

C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0分)

C1


1分

1.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分

2.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分

3.供应商从事病理组织学检查满10年得1分,投标人所属集团从事分子病理检测每增加1年加0.2分,须提供实验室批文及报告单。

1分

4.供应商或所属集团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且等级保护为三级或以上(含三级)的得1分;二级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C2

2分

5.根据供应商或所属集团的各项检测指标参加国家或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的成绩合格证书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成绩合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C3

2分

6.供应商承诺在非工作日可适时由专业专职接收员上门负责医院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3分

7.根据供应商承诺每日收取样本次数进行评价:每日收取样本次数≥3次的得3分;每日收取样本次数为2次的得2分;每日收取样本次数为1次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C4

3分

8.根据供应商或所属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医院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①采购合同文本;②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合作医院是三级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磋商小组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C5

2分

9.根据供应商或所属集团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获得服务单位好评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为“满意”或“优秀”或者与之类似的正面评价证明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应提供①委托合同文本;②业主满意度证明。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磋商小组对该证明材料将不予采信。

C6

2分

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制度至少应包含:①项目管理、②团队管理、③应急事件管理等。制度详细完整可执行的得2分;所提供的制度方案虽分别体现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但制度条款较为粗糙,不够详细的得1分;供应商所提供的制度方案未全面体现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且表述简单的得0.5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方案或未结合项目特点的不得分。

C7

2分

11.根据供应商或所属集团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获得服务单位好评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为“满意”或“优秀”或者与之类似的正面评价证明得1分,满分2分。供应商应提供①委托合同文本;②业主满意度证明。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磋商小组对该证明材料将不予采信。

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 C=C1+C2+C3+C4+C5+C6+C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理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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