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测绘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测绘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房屋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测绘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2、此次比选确定1家房屋测绘机构
3、房屋测绘服务内容及期限
测绘服务内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实施项目(具体项目内容由需方按照实际工作计划确定)
测绘服务期限:确定房屋评估机构起至评估工作完成止
4、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承诺性文件如有虚假情况,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
5、开标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30
6、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测绘机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不予接受;(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元外
联系电话:0471-*******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人解释为准,公告解释权归公告发布人所有
标签: 房屋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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