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边检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码头边检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港第三作业区码头及国集码头边检监控系统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汕头港第三作业区码头及国集码头边检监控系统
2、 招标内容:包括汕头港第三作业区码头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国集码头监控系统改造、计算机网络联网和防雷系统等。中标人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改造,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主要设备包括日夜型彩色高速智能快球、数据光端机、彩色监视器、硬盘录像机和光纤收发器等。
3、 合格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广东省内的投标人应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到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办妥资质备案;
(3)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5年11月18日至2005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8:30~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1楼售标书处
或汕头市天山路27号奋达大厦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业务部。
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5年12月9日 上午9:00~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5年12月9日 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5室。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411室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传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业务部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27号奋达大厦二楼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4-******* 传真: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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