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作动筒生产厂房正常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作动筒生产厂房正常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5: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作动筒生产厂房(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作动筒生产厂房已由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以兰高新管经备〔2022〕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经一路以东,经三路以西,纬二十二路以北,宝兰客专以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作动筒生产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252平方米,建筑面积1252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工业厂房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6日
计划工期如与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计算天数不一致,以计划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4 项目总投资:995万元
2.5 招标范围:作动筒生产厂房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①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具有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
3.3申请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3.4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之后(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5申请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7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其编入投标文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9申请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0日 |
获取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20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1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详见兰州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2、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n×24小时,n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n≧5)。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30分00秒 |
递交地点: | 1、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高新科技孵化大厦6楼)(线上开标)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3、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4、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招标人:兰州真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9号 联系人:高万珠 电话:093*****21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1幢8层 联系人:雷鹏祖、张亚斐 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714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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