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奕棋镇枯死松树清理(第五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2023年度奕棋镇枯死松树清理(第五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2023年度奕棋镇枯死松树清理(第五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奕棋镇枯死松树清理(第五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3月2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ZJ2023CG1010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奕棋镇枯死松树清理(第五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单株最高限价100元/株(地径12cm及以上的枯(病)死松树);项目完成后,按实际作业完成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奕棋镇山场内所有病(枯)死松树、濒死松木进行清理和除害处理,最终清理株数以实际清除处治株数为准。清理除治要求按国家林草局制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时间从中标方合同签订开始,至完成合同规定工程量结束;或根据合同规定的截止时间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①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林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须将资质证书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②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以开标时间追溯)黄山市范围内从事枯死松木清理工作的业绩至少3个(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或原件备查)。
③ 供应商需提供黄山市地方税务证明(投标时须将证明材料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④投标供应商被黄山市区域内(包含区县范围)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⑤供应商需提供工人名单和为对应的工人购买公司团体意外保险证明,工人不少于15人(投标时须将社保证明材料装订进投标文件中)。
时间:2023年3月15日9点00分至 2023年3月20日17点30分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处(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1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开标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屯溪区奕棋镇境内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请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招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招标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项目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奕棋镇龙井新村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联系方式:0559-*******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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