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宣芜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宣芜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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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30-6-减水剂(...
项目名称: 六公司宣芜项目减水剂采购
发布时间:2023-03-15 17:00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宣芜项目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G50G5011宣芜段改扩建WX03标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减水剂)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30-6-减水剂(宣芜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50G5011宣芜段改扩建WX03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减水剂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50G5011宣芜段改扩建WX03标项目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G50 沪渝高速、G5011 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项目,起点位于宣城市宣州区(芜宣枢纽互通立交以南4.3 公里)处,终点位于芜湖市鸠江区芜湖枢纽芜宣高速与G4211 宁芜高速主线交叉处。我单位承建WX03标段:桩号范围K323+650~K341+167,全长17.517km,其中完全利用1.147Km,实际改扩建长度16.37Km。合同工期36个月(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全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

2.2芜宣项目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01日;

2.3芜宣项目中标金额:******.36万元。

2.4招标内容:减水剂。

2.5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3.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3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内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有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

3.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7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9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整包件招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5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16特别提醒:本项目主要材料业主要求实行准入制管理,候选材料必须在近五年内具有两个以上成功应用于已交工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项目的业绩。各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考察,如不能达到业主的入围要求,招标组织单位有权解除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17满足以上条件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与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联系。投标人缴纳标书款后在公告截止2天内携带样品前往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适配试验,项目试验室出具试配试验报告,适配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装备部、试验室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掺量。在评标过程中,适配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适配结果不合格或未参与适配的单位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3.18允许生产商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3月15日17:00至2023年3月25日17: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7:00至2023年3月25日17: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25日17: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宣芜3标项目减水剂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3月15日17:00至2023年3月25日17: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用招标组织单位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宣芜3标项目减水剂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401**********

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4月4日 17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4日 17时止, 2023年4月4日 17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4月4日 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行账号:110*****401**********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局宣芜3标项目减水剂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如同购买标书款账号一致(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7.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审部

8.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附件:包件1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方量

交货地点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包件1

1

高效减水剂

参量1.0

125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50G5011宣芜段改扩建WX03标项目施工范围内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按招标组织单位要求为准

备注:

1、计量方式:采用招标方项目电子汽车衡过磅验收。数量以收货方过磅数量为准,误差过大时采用第三方复磅方式。过磅数量为进场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减水剂掺量不仅靠过磅收料数量结算,需要结合混凝土胶凝材料的使用量,倒推复核结算,满足不同标号混凝土和易性、坍落度等技术指标的同时,如原材料质量较稳定的情况下减水剂掺量不应增加,超出量由生产厂家承担,并且项目部试验室应根据减水剂生产厂家适配时的留存样品,重新适配验证减水剂质量。

减水剂掺量(%)=减水剂重量 / 胶凝材料(水泥、矿粉、粉煤灰)总重量 * 100%

2、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6日按每月砼拌合站的实际拌合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消耗数量根据1.0%的掺量计算减水剂应耗数量。当减水剂当月实际消耗量大于应耗数量时,只按应耗数量结算付款;反之,按照实际消耗数量结算。核对本月供货数量和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核对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项目开出的验收单据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如因乙方资料、发票、票据等提供不及时造成结算延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60 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 %;剩余27 %在次月 90 个工作日内,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3个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9.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50G5011宣芜段改扩建WX03标项目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9*****220

电子邮箱:**********@qq.com%EF%BC%88%E5%BC%A0%E5%85%88%E7%94%9F%EF%BC%8C%E6%A0%87%E4%B9%A6%E6%B1%87%E6%AC%BE%E5%87%AD%E8%AF%81%E9%82%AE%E7%AE%B1%EF%BC%89">**********@qq.com(张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钟丽兵联系电话:152*****591

项目联系人:杨小敏 联系电话:188*****125

电子邮箱:**********@qq.com(杨小敏,投标保证金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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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缓凝高效减水剂
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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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型标题环节发布时间
,芜湖市,鸠江区,宣城市,宣州区,北京市,顺义区,芜湖,宣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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