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cyberplayer("playercontainer").setup({ak:"7cad32de69ae2585c90ce1ae801fd124",width: 600,height: 400,stretching : "uniform",startParam : "start",starttime: 0,file :"",image : "",autoSt" />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号)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充县庆生干果炒货店销售的乌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4日,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在执行2021年总局专项计划时,在西充县庆生干果炒货店抽取了1批次乌梅(抽样单编号:GC215*****003******,购进日期:2021年9月4日)。经检验,苋菜红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西充县庆生干果炒货店于2021年9月4日购进的乌梅共计5公斤,销售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西充县庆生干果炒货店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壹仟伍佰元(1500.00元)整。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整改措施:加强进货查验管理,严格索证索票。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西充县旺购优选超市销售的乌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3日,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在执行2021年总局专项计划时,在西充县旺购优选超市抽取了1批次乌梅(抽样单编号:GC215*****003******,生产日期:2021年6月2日)。经检验:亮蓝、苋菜红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西充县旺购优选超市于2021年6月2日购进的乌梅共计5公斤,销售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西充县旺购优选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捌元(68.00元)整,2.处罚款壹万元(*****.00元)整。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整改措施:加强进货查验管理,严格索证索票。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三、南部县滨江办事处状元桥市场李立明销售的乌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在执行2021年四川水产品专项抽检计划时,在南部县滨江办事处状元桥市场李立明抽取了1批次乌鱼(淡水鱼)(抽样单编号:SC215*****687******,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检验,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部县滨江办事处状元桥市场李立明于2021年10月13日购进的乌鱼(淡水鱼)共计5公斤,销售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南部县滨江办事处状元桥市场李立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贰仟元(2000.00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不清楚原因。
整改措施: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标签: 置情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