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强清1号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3)豫01强清1号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选任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开招标函
各投标审计、评估单位: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畜牧兽医科技公司的申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农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5日成立思农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为充分掌握思农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任审计、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08-06,法定代表人为赵式彩,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5号,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动物浓缩饲料、颗粒料、预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研制与销售。饲料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养殖技术服务。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已吊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清算组暂未接收到思农公司的财务章册、印章等相关资料。
二、委托事项
对思农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评估,并完成清算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审计机构和派出人员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目前正常执业的审计、评估单位;
2、审计、评估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3、审计、评估机构已分别入选河南法院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库和河南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库;
4、审计、评估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审计、评估业务经验,且近三年内有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强制清算企业专项审计、评估工作经历(需提供委托合同)。
四、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提供截止强制清算受理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对思农公司及关联公司是否具备实质合并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根据项目需要,以清算组通知为准);
3、出具思农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根据项目需要,以清算组通知为准);
4、配合清算组完成债权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债权利息、复核债权金额等;配合清算组清理、审核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包括对外债权内容、金额变化、当前余额等,并提供债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对账单等,并整理汇册提交清算组;配合清算组调查职工债权,拟定职工债权名单;
5、接受人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就审计工作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等做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6、强制清算程序中清算组要求完成的与强制清算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工作内容
1、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截止强制清算受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其中被设立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抵押权等)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2、对债务人资产权属情况、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独立发表评估意见,配合清算组对资产的清理工作;
3、接受人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就评估工作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等做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4、强制清算程序中清算组要求完成的与强制清算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成果
向清算组提交以下正式报告,并配合清算组工作
1、审计报告书;
2、评估报告书;
3、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以及思农公司和关联公司是否具备实质合并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本款涉及到的报告根据项目需要,以清算组实际通知为准);
4、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审计机构需要配合清算组完成债权核查、复核债权数据、资产权属调查和清理等与强制清算程序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书面意见;
5、职工债权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姓名、债权金额等;
6、债务人对外债权梳理报告;
7、清算组在推进项目中需要的其他文件。
六、完成时限、违约责任
1、对应的审计、评估报告的初稿、正式稿及其他专项报告,应在清算组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并获得清算组确认;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供成果报告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合同,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中标人未收取的费用不再收取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审计、评估费的支付方式
本案审计、评估费用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八、报名资料及提交
(一)报名资料
1、报价书(原件),报价金额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报价书中应包括是否同意清算组在资产变现后支付审计、评估费用的书面承诺和自愿承担可能无报酬风险的声明;
2、服务方案(原件),服务方案中应包括承诺按照本招标函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5、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投标机构成立的时间、资信情况、专业队伍和近三年破产清算案件、强制清算业务情况;
6、拟从事本次审计、评估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等情况;
7、经办人授权委托手续(原件);
8、载有投标机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9、投标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10、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
(二)资料提交
1、资料提交时间:自本招标函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15:00时前。请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邮寄至清算组处;
2、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51号2号楼5层6层;联系人刘律师185*****885。
九、评选程序
1、清算组拟定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公告期7日;
2、清算组在指定地点和时间接收报名机构的参选材料;
3、由清算组拆封各意向机构的参选材料,并根据投标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在报名期限届满后进行评审;
4、清算组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机构报价情况、资质条件、强制清算从业经验、服务方案、工作完成时限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评议,并于提交资料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同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十、合同签订
1、签约时间:审计、评估机构在中选后签订委托合同的时间另行通知;
2、签约主体:由本清算组作为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3、审计、评估机构拟定的委托合同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资料的相关内容冲突。
4、如因思农公司财务及相关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审计、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的,清算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构成委托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思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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