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招标编号:2023WZGK05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4G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用户单位为信息技术公司。QHSE要求:非危化品,质量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其他HSE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为3名时,末位淘汰。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05月31日。
2.3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3.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3.2.1.投标人是招标货物制造商的:
3.2.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必须在www.gsxt.gov.cn网上核实】
3.2.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截图。【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认证证书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的规格型号,必须在WWW.CNCA.GOV.CN网上核实】
3.2.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车载”(或“终端”或“行驶”或“记录”或“定位”或“导航”或“存储”或“网络”或“系统”或“运维”或“电子产品”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维修”或“研发”或“设计”或“开发”或“集成”或“组装”),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3.2.1.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5项:“车载防爆摄像机”、第17项:“智能油耗传感器”的防爆合格证,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防爆合格证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的规格型号),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需提供认证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或以开标当日认证机构官方电话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的颁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3.2.2投标人是招标货物代理商的:
3.2.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必须在www.gsxt.gov.cn网上核实】
3.2.2.2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授权制造商 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加盖授权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必须在www.gsxt.gov.cn网上核实】
3.2.2.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授权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车载”(或“终端”或“行驶”或“记录”或“定位”或“导航”或“存储”或“网络”或“系统”或“运维”或“电子产品”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维修”或“研发”或“设计”或“开发”或“集成”或“组装”),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加盖授权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3.2.2.4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 的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截图。【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认证证书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的规格型号,必须在WWW.CNCA.GOV.CN网上核实。授权制造商为产品对应制造商。】
3.2.2.5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5项:“车载防爆摄像机”、第17项:“智能油耗传感器”的防爆合格证,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货物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防爆合格证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的规格型号),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防爆合格证加盖授权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需提供认证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或以开标当日认证机构官方电话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的颁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授权制造商为产品对应制造商。】;
3.2.2.6、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体现招标项目名称,授权人必须是制造商,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现场核实)【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函原件扫描件】;
3.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授权代理商或同一品牌制造商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规格型号:规格型号与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规格型号相同);检验标准: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JT/T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检验结果(除“功能是否必选项”为“否”的项目)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或其检测结果和检测要求描述一致。【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报告中送检(或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报告中生产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规格型号:规格型号与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规格型号相同);检验标准:JT/T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和JT/T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或其检测结果和检测要求描述一致。【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报告中送检(或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报告中生产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
3.6、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规格型号:规格型号与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规格型号相同);检验标准:HLJDLYS502-2020《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HLJDLYS503-2020《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或其检测结果和检测要求描述一致。【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报告中送检(或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报告中生产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
3.7、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明细表第1项:“微机监控系统设备-4G视频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主机”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规格型号:规格型号与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规格型号相同);检验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2012),所检项目的结果必须符合标准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报告中送检(或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报告中生产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
3.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技术要求);
3.9、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完整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09:00:00至2023年3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4月 7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
联 系 人:池杨
联系电话: 0459-*******
电子邮件: chiyang@cnpc.com.cn
招 标 人: 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
联 系 人:苏越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大庆油田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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