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通州区2013-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程-刘桥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通州区2013-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程-刘桥镇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刘桥镇长岸村、苏池村。 ⑵工程规模: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天棚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2015 年 8 月 21 日-2015 年 10 月 19 日,总工期: 60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 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 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一 | 通州区2013-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程-刘桥镇长岸村、苏池村土建及安装(含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约69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⑶投标人2010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或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提供相关施工合同)。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或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在两个月内有效,针对同一被查对象,两个月内无需重复申请查询(即有效期内不区分查询时的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是否一致);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通过系统发布的,投标人应使用CA锁进入系统自行下载,如投标单位未使用CA进入系统自行下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系统是否支付平台工具费的记录为准)。 8、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5 年 7月 27 日至 2015 年 8 月 7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 年 8 月 7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24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 (现金方式提交)。 14、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⑷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 地 址: | 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顾敬华 | 电 话: | 138*****506 | 联系电话: | 130*****168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