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工程水泥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工程水泥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比例 | 单位 | 招标数量 | 供货范围 |
水泥 | PO 42.5 | 53% | 吨 | 109370 | 土建1、2、3、4标 |
水泥 | PO 32.5 | 47% | 吨 | 8400 | 长岭山车辆段 |
水泥 | PO 42.5 | 吨 | 88330 | 11号线东段及8号线1标管片 |
3、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拆包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供货期限:2015年8月至本合同工程结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1.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产品品牌必须在业主单位发布的合格名录范围内,即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堡垒牌”水泥、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房牌”水泥、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峡牌”水泥。
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方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水泥的销售经验;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产品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堡垒牌”水泥、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房牌”水泥、葛洲坝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峡牌”水泥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厂家授权模板附后)。
1.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及产品在近三年的销售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1.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7投标人须能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提供良好的供货保障服务措施。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1.9财务状况:
(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有关事项安排
1、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投标。
申请过程注意事项:
(1)审核单位选择中国水电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公司的名称在网站内还未使用);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网站上有模板,请按照要求格式上传;
(3)联系人:北京华科软科技有限公司
陈女士,联系电话010—********,QQ:********45。
2、发标日期: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28日至8月7日(北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 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后现场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能在平台中完成报名确认的将视为弃标。购买招标文件所持证件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并在平台中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采购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与神墩三路交汇高农大厦11楼1121室,联系人:张欣 先生,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3、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须在2015年8月 1日17:00(北京时间)前发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并通知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2015年8月 7日17:00(北京时间)前招标人统一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与神墩三路交汇高农大厦12楼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30会议室,其他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与神墩三路交汇高农大厦12楼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30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会议,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须在2015年8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至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方有资格提交投标文件,未取得投标资格者,其投标恕不接受。
财务部联系人:陈峰
电??? 话:***-********?
手??? 机:155*****301
办公地点: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与神墩三路交汇高农大厦12楼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28室
单位名称: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0*****040008304
开户行:农行武汉楚雄大道支行
投标人出现如下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4)投标人采取串标及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且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为本次招标所进行的现场考察、事实调查和标书编制等一切活动所引起的费用开支。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也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所引起的各类事件。
8、中标通知书的发布: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招标目的和声明
1、本次招标的目的
此次招标,我们将根据各供货商所报投标资料、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评价原则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判,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实施水泥供应任务。
招标机构将保留对投标人最后选择与否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2、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工程水泥的采购合同签订、供应组织、货款结算业务等统一由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3、由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工程部分施工图纸尚未完成,材料数量无法准确统计,本次招标的水泥总数量仅为估算量,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数量进行报价。
4、水泥招标报价为指定工地落地交货价。
5、如果有需要,本次招标的中标方需免费提供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的散装水泥罐,供需方使用至本工程结束,散装水泥罐由需方自行安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金来源
中国电建武汉地铁11号线BT项目建设资金。
七、招标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8号楼2楼8206室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彭? 林 先生
电? 话:***-********
传? 真:***-********
Email:********@qq.com
八、招标人: 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与神墩三路交汇高农大厦11楼1121室
邮? 编:430000
联系人:张欣 先生???????????? 传? 真: ***-********
电? 话:***-********?????? ???e-mail:********91@qq.com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