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16 至 2023-03-23
撰写单位: 辽宁慧通朴道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嘉楠
(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6,000.00
最高限价(元):326,000
采购需求:

★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几点技术服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0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3)《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五条;

(4)《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21-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2〕4号)。

(5)《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技术要求》。

(6)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详细调查形成成果资料。

(7)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需要地质古生物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

★完成北票市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外业实地调查)任务,其中:一是完成地形测绘任务,包括:地形图数字化及地质图计算机成图;二是完成地质测量任务,包括:专项地质测量、地质剖面测量、细分层泡面测量;三是工地建筑。

★需提交任务成果:

为完成《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的成果报告及附图附表提供数据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9,000.00
最高限价(元):359,000
采购需求:

★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几点技术服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0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3)《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五条;

(4)《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21-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2〕4号)。

(5)《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技术要求》。

(6)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详细调查形成成果资料。

(7)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需要地质古生物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

★完成北票市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内业汇总、成果报告印制)任务,一是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业实地调查工作进行全程实地指导;二是完成设计论证编写、综合研究报告编写任务;三是完成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成果汇总并编制工作报告任务;四是完成完成薄片制片、薄片鉴定、大化石古生物鉴定任务及北票市区域内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报告及附图印刷工作。

★需提交任务成果:

最终编制完成《辽宁西部重点化石产地试点调查-北票地区化石产地示范调查》的成果报告(三份)及附图附表(三套、共计12张)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3时30分至2023年03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慧通朴道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66号(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慧通朴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66号(4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htpd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文化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慧通朴道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嘉楠、陆新宇
电话: 024-********

标签: 化石 试点 调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慧通朴道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