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竞争性磋商

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6日09: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
项目联系电话022-********-811、151*****053
采购单位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371转632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惠022-********-811、151*****053

项目概况

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23-01

项目名称: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文测验设施维修养护,包括2处水文缆道维护(缆道、滑轮检查、上油、循环索更换);3处缆道钢塔、缆道房维护;5处水位自记井、水尺维修维护;水文气象场维护等,确保水文测报工作顺利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影响度汛的在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2023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4)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3月27日10时30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151*****053@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银行账户:955*****718********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联系方式:022*****371转6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张惠022-********-811、151*****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

电 话:  022-********-811、151*****053

 

标签: 水文测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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