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
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
1.2项目编号:2023-JQXTQH-G3001
1.3项目内容:某部营区公寓住房拆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4服务地点:某部
1.3工期:30日历天
1.6谈判采购内容(技术及服务要求):
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
1.7结算方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以及2020年《青海省消耗量定额》,当期工程所在地人材机指导价,青海省造价站相应文件,由中标单位递交工程结算单,经甲方选定的审价公司审核后确定工程项目金额,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
1.8 报价说明: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
1.9项目的最高限价:******.05元
2、投标人资质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信誉要求: 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
(1)、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上级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
(3)、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4)、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
(5)、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贰级及以上。
8、提供保密承诺: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企业具备保密组织机构的相关复印件材料。】
9、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购买招标文件。
10.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10:00,地点为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地址:某部
联系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177*****91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水井巷写字楼16楼2号房
联系人:祁女士
电话:0971-*******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
标签: 营区公寓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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