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采购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1万元。
二、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办、总局关于网站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现采购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对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包括市税务局网站和23个区税务局栏目)进行监测。
(二)服务方式
采用远程服务方式。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四)服务内容
1.常态化监测服务
依据国办等最新指标要求,对天津市税务局网站运行情况提供常态化监测服务,通过监测工具实时进行日常监测,定期组织开展人工核查,并按季度出具监测报告。针对天津市税务局提出的关于监测结果方面的问题,安排专人提供答疑服务。
2.内容安全服务
依据国办等最新指标要求,对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提供内容安全监测服务,通过监测工具对敏感信息、错别字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对监测内容进行人工核查。针对天津市税务局提出的关于监测结果方面的问题,安排专人提供答疑服务。
(五)人员要求
项目实施中,必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网站监测服务经验丰富的人员实施。
(六)服务要求
服务商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政府网站监测服务的成功经验,能利用成熟的监测平台提供自动监测,并配备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以提升分析和监测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同时能够按照国办等有关要求按时、准确交付监测成果。
四、其他要求
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税务局相关保密要求发生泄密行为的,服务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服务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它资质要求
服务商需有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类型规模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相关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购程序
1.天津市税务局成立采购小组,制定评价标准,采取“非接触式”报名和评审方式;
2.通过快递接受参加单位的报名表及《应答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3.召开采购会议,采购小组就报名参加的服务商所提交的《应答报告书》进行审议,对存在疑问的通过电话方式单独问答;
《应答报告书》内容应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项目报价及实施方案、保密措施和服务承诺、回应业务需求的其他材料等;
4.择优确认提供服务的服务商;
5.签订服务合同。
(二)涉及参加采购服务商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印鉴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参与报名表》(见附件)及《应答报告书》快递至指定地址。
收件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507室),收件人:苗欣雨。
2.2023年3月21日,天津市税务局召开评审会议。
3.2023年3月24日前,在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4.2023年3月31日前,签署服务合同。
七、其他
有意参加企业如对此公告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人及电话:苗欣雨 022-********。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本次采购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参与报名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5日
标签: 常态化监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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