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浦广场(一期)景观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林浦广场(一期)景观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浦广场(一期)景观完善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福建融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融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面积约4738㎡,林浦广场(一期)室外景观完善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林浦广场(一期)室外景观完善工程,总面积约4738。林浦广场(一期)道闸系统、林浦广场(一期)西南侧商业广场地面铺装及景观绿化、西侧出入口道路及景观绿化面积约3744㎡。南面园路,北侧道路拓宽,其他涉及到的零星完善工程面积约994㎡。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50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闽建办风景〔 2018 〕11号 )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3-042),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3042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融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273,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348,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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