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独山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委托,就第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第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QNCY-2015-G092号
三、项目序列号:QNCY-2015-G092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540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第一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
4、供应商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
5、供应商具有AAA信用企业和AAA资信企业认证;
6、供应商具有315信用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供应商为其单位人员依法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
8、具有由检察院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
10、付款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校企合作全垫资无息方式,安装完毕后三年内付清,比例4:3:3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贰份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3)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认证;(4)AAA信用企业和AAA资信企业证书;(5)315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供应商为其单位人员依法缴纳近3个月社保证明;(7)本次招标采取校企合作全垫资无利息方式,按三年三期拨付(4:3:3比例拨付),报名者须执此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8)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招标代理人须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 2015年08月03日 16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电话:****-*******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0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0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
十一、收款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账号:****************639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独山县教育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罗贤华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qncy_zb@163.com
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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