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和音响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和音响招标公告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子批复赣购2015B*******号、赣购2015B*******号和采购方式,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现代技师学院的委托,现就其采购户外LED显示屏和音响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NCHP2015-066
2、招标项目:户外LED显示屏和音响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术参数
赣购2015B*******号
户外LED显示屏项目
1
批
30万元
详见“谈判文件”
赣购2015B*******号
音响设备项目
0.7万元
LED显示屏需求详细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P10户外全彩
18.7
平方米
2
图像处理器
1
套
3
配电箱
1
套
4
控制软件
1
套
5
控制系统发送卡
1
张
6
制冷系统
1
台
7
接收卡(转换卡)
30
张
8
框架结构
18.7
平米
9
功放、音响
1
套
10
主控电脑
1
台
音响需求详细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8路调音台(带效果)
1
台
2
单10寸全频音箱
2
只
3
功率放大器
1
台
4
无线话筒(双咪双接收)
1
套
5
线材 安装
1
批
6
设备机柜
1
台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函原件);
4、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P10户外全彩、图像处理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原厂商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函原件;
(4)近期缴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证明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P10户外全彩、图像处理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凡愿意参加的国内合格供应商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的单位,请在开标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8 月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谈判地点: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3号绿地新都会39号商业楼602室)进行谈判,届时请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出席。
招标代理: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3号绿地新都会39号商业楼602室
联 系 人:章乐
电 话:0791—********
邮 编:330095
南昌市浩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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